昨天,《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最终获得批准,这个关系着各大跨国直销巨头命运的法规的建立无疑受到了高度重视。在法规出台后,各大直销巨头都对记者表示,由于条例出台前夕,在媒体里浮出的信息和条例的最终版本十分接近,因此,跨国直销企业都表示,条例的内容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条例一出,各大公司纷纷出台文字声明,表示支持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但是,离两大条例正式实施只有将近4个月的时间,他们根据法规调整自身的步伐,已经悄然起步了。
一位业内人士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条例里规定了企业进行单层次直销和规定了佣金比例上限为30%,尤其是还对知网员的身份进行了规定,目前直销企业几乎没有完全符合法规要求,不用做调整的。这意味着九成以上的跨国公司都将面临不小的调整。
■跨国公司纷纷声明支持两大条例
与传说中直销条例的出台晚了一天,各大公司都在静静等待着条例的出台,因此,条例出台后。跨国公司的应对十分从容。他们纷纷在声明里表示,将支持中国政府出台的法规。
雅芳公司表示,对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表示欢迎,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将有利于打击非法传销、维护消费者利益,同时保障在中国合法经营的直销企业的权益。安利公司的声明则更详细一些,该公司公关负责人姜京源表示,安利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对其现有营运方式进行检视与调整,并根据有关规定在适当时间向政府申请直销牌照,此过程预计需时数月。在此过渡期内,安利仍将以经政府核准的“店铺销售并雇佣推销员”的模式正常经营。如新(中国)公司面对记者是否准备申请牌照的问题时表示,如新对首批直销牌照很有信心,今年年初,如新引进了旗下的又一个品牌Pharmanex华茂,这个品牌占如新全球销售额的一半以上。因此,投资的数量是符合法规规定申请牌照底线的。
■悬念一:跨国公司如何直面《直销管理条例》
尽管各大公司纷纷表示自己的信心,但是诸多公司还是感到,根据法规要做的调整不小。根据法规里的规定,法规的出台限制了多层次计酬和网络直销。这意味着,中国的直销将以单层次为主。这也意味着,95%采用团队计酬的直销企业面临调整。
据透露,虽然距离这两部法规正式生效的12月1日和11月1日还有些时日,但包括安利、雅芳在内的诸多在华直销企业巨头早就开始未雨绸缪,各个企业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一些活动。而各大跨国公司将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安利将对占其营销队伍10%的特约经销商的身份、报酬和任务进行重新的定位和规范;雅芳则将解决6000多家店铺、1000多个柜台与未来的营销人员的渠道归属问题;拥有6000家店铺和众多营销人员的仙妮蕾德,则在准备着手清理大店铺、小店铺和推销员之间复杂的计酬关系;而以“店铺加员工推销员”方式经营的如新,正在考虑现有员工推销员是否在新条例所要求的销售人员的行列,以决定如何给正式员工发工资,而不考虑奖金比例问题。
■悬念二:佣金比例是否削薄企业利润
对于打击非法传销,30%的计酬上限无疑是个治本的重要手段。直销业内专家表示,数字背后有很多含义,一般来说,很多企业有可能利用很高的薪酬上限来吸引营销人员,而这很容易造成很多产品在营销人员内部消耗,或者使营销人员不注重产品质量,而盲目地扩大营销队伍。使企业只注重短线投机。但是,另一方面专家也表示,以前以团队计酬为主的企业面临着转型,利润将会出现滑落期,而已经建立起来的庞大的知网员队伍,也将面临何去何从问题的困扰。另一方面,条例出台后,企业在中国做直销是合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打着直销旗号浑水摸鱼的公司增多,给行业带来另一个不稳定的因素。
对此,一位在直销跨国企业工作多年的员工告诉记者,短期之内,企业的利润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中国政府意在使直销业重新起步、维护市场,并抑制灰色地带,因此直销业将获得一个合法的身份,并获得规范的发展,从长远看,对企业是有利的。尤其是在工商领域设立对直销的监管机构,正可以看出政府在细节方面进行监管的良苦用心。
■政策解读一
禁传条例禁止团队计酬
条例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大家应该注意到国务院在颁布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根据本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取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凡是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直销经营都是合法的,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传销则是非法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种非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
■政策解读二
公务员不能当直销员
直销就是通过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进行推销,因此,包括直销员的招募、培训和直销行为规范等内容的直销员制度,是直销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条例规定:
一是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招募直销员。
二是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及法律以及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为直销员。
三是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
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四是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
■政策解读三
直销产品30日内可退货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直销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条例借鉴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经验,确立以下三项制度:
一是退货制度。条例规定,直销员和消费者在购买直销产品后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有权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后者应当在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退换货。
二是信息披露制度。针对直销活动的隐蔽性,以及直销过程中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为了便于直销员和消费者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有利于监管,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三是保证金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的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