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就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消费维权、应急值守等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加大对节日高发的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行为检查力度;围绕金融、食品等重点领域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引导直销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两节”外出人员返乡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坑农害农行为发生;围绕旅游市场重点时间和重点区域,加强对旅游相关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双随机”监管,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两节”期间有关企业信息,并将有关失信市场主体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移动互联终端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及时汇总分析“两节”期间12315数据,按照规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加强消费宣传与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登记监管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相关行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及时关注“两节”期间网络市场运行情况,加强舆情研判,排查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及时报送重要敏感信息和重大紧急情况,全力做好可能影响社会特别是首都地区稳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企业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运输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安全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两节”市场监管及有关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细化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督导、重点盯办。紧密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应急应对,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