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酒市场逐年扩大,其隐藏的问题也逐渐涌现。为解决行业问题,规范市场秩序,由中国酒业协会批准发布的保健酒行业标准将于2月1日起实施。新标首次对保健酒进行了明确定义,并对保健酒的理化要求、污染物限量、塑化剂及其他有机化物限量等提出了重点要求。业内人士指出,新规有望规范行业秩序,改善产品良莠不齐的现状。
保健酒行业发展迅速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保健酒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健酒产量仅为18.42万千升,2013年全国保健酒产量突破50万千升,同比增长26.66%。到了2016年全国保健酒产量增长至80.58万千升,同比增长1.13%。截止至2017年全国保健酒产量达到了88.82万千升,同比增长10.23%。预计2018年全国保健酒产量将达到97.68万千升。
随着保健酒市场规模扩张,越来越多的保健酒品牌出现,行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一方面是劲酒、椰岛鹿龟酒、竹叶青、黄金酒、张裕三鞭酒、宁夏红枸杞等老牌的保健酒品牌在不断蓄力发展,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白酒企业也开始加入竞争。例如,茅台保健酒主推茅台不老酒、茅乡酒、笨人煮酒、神来醉等。根据贵州茅台集团2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公布的数据显示,茅台集团保健酒业公司(含白金酒公司)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11.04亿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57.71%;实现利润1.63亿元,同比增长257.40%,完成年计划的148.25%,实现销量2.56万吨。
在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其隐藏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上述《报告》显示,市场保健酒行业鱼龙混杂,产品参差不齐,违法乱纪现象普遍,极大地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因此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保健酒的准入门槛、生产标准和品质要求。业内人士指出,部分企业存在着产品中加入了养生药材,但不一定具备保健作用的情况,并且多年来在保健酒行业中,对于某些药材以及其他添加品的用量等问题迟迟没有严格的标准规范。
新规明确保健酒定义
对于以上提到的保健酒行业的问题,接下来将有望得到改善。记者了解到,由中国酒业协会批准发布的T/CBJ5101-2019《保健酒》和T/CBJ5102-2019《保健酒生产卫生规范》团体标准将于2019年2月1日实施,首次对保健酒进行了明确定义,规定保健酒应取得保健食品批号或备案,并对保健酒的理化要求、污染物限量、塑化剂及其他有机化物限量等提出了重点要求。
《保健酒》中规定,保健酒是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基酒,加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原料、辅料或食品添加剂,经注册或备案,并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饮料酒。它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有调节机体的功能,但不以治疗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之前国内并没有一个专属的‘保健酒’定义,国内保健酒完全套用露酒或者配制酒的标准,而露酒(配制酒)包含太多的酒种,定义含糊,不能完全体现保健酒特性。如今,为保健酒配‘身份证’,保健酒独立成为一大酒种势在必行。”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的专家表示。
此外,新标准还对保健酒的理化要求、污染物限量、塑化剂及其他有机化物限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指出,保健酒需要符合理化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塑化剂及其他有机化物限量、微生物限量等食品危害成分限量等方面要求。
有望规范行业秩序
资深食品产业分析师、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保健酒行业长期处于低端化运营阶段,包括产业端存在虚假夸大事实以及非法添加等。在消费端倒逼产业端的节点下,保健酒新标准的出台,通过对于整个行业进行梳理洗牌,进而抬高了行业门槛,有利于保健酒产业结构的提升,对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对营造保健酒生态平衡圈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中国保健酒联盟成员罗蔚华认为,造成保健酒市场乱象最根本的原因是保健酒具有露酒和保健品的双重身份,且由于功能不同,导致此前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此次,新标准对保健酒进行定义,将保健酒的原料、功能属性区别于普通的露酒,将有助于解决我国保健酒行业标准化面临的困境。从长远的发展来看,保健酒行业的共赢需建立在标准化的基础之上。
中国酒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王琦也指出:“保健酒行业需要建立行业标准。行业发展势头是很强劲,但标准不一,导致在工艺、技术方面不足,甚至有些添加非法材料的举动,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如何规范这个现象刻不容缓。再者保健酒目前仍属于小酒种,在整个行业有一定的表现力,但品牌在市场上的声音比较弱,品牌的工作需要加强,以对整个行业的推广起到推动作用,促进保健酒企业共同进步。”
部分保健酒标准
1、保健酒是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基酒,加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原料、辅料或食品添加剂,经注册或备案,并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饮料酒。
2、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有调节机体的功能,但不以治疗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3、保健酒酒精度≤68.0(%vol),以发酵酒为酒基的保健酒、酒精度≤24(%vol)的以蒸馏酒为酒基的保健酒,应控制微生物指标。
4、规定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避免阳光直射、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贮,贮存温度在5℃~35℃之间为宜。
5、对塑化剂及其他危害成分控制进行了单独规定,其中塑化剂主要指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应≤1.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