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雅芳的试点究竟是按多层次还是单层次进行是一大悬念。随着“奖金比例最高上限为25%及团队计酬不被允许”两项约束,未来直销将采用单层次的论断浮出水面。
其实,在2005年1月商务部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草案中,《直销管理条例》与2004年9月的厦门会议上探讨的内容相比,就作了适当调整,其中就包括直销从业人员最为关注和最有争议的奖金比例问题,《直销管理条例》将其严格限定在25%。草案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每个推销员的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只能来源于直销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其总额不得超过该推销员将产品直销给最终消费者所得收入总额的25%,推销员只能向最终消费者直接推销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第三方转卖。前一稿中“特殊情况下可增至30%”的提法被取消。
但即便如此,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的杨谦教授说:“据了解,目前《直销管理条例》中没有单层多层的概念。现在就根据‘奖金比例最高上限为25%及团队计酬不被允许’而认为未来直销将采用单层模式,这个断言下得还早。因为‘条例’都很原则化,一切要等‘细则’出台后才能做出判断。现在的直销企业或准备做直销的企业只需要做一个决策:到底要不要申请直销执照。”另外,对于单层和多层的问题,杨谦教授并不是特别看重。他说“直销不能完全以单层多层来加以区分。事实上以往所说的单层直销中也包含了多层的收入因素。过于强调单层多层的区别,也许会给未来的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1998年以前的教训应该吸取。”
中国直销业资深研究专家胡远江强调,试点方案更多的意义在于探索国际直销准则的多种形式、多种内涵以及与国情最能吻合的对接形式与对接内容。实际上,雅芳承载着一种被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业等多方关注的“第一试验田”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