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女星海清因涉嫌代言“问题产品”——“营养屋”营养保健产品,被消费者尚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海清与生产厂家连带赔偿10倍货款。今天上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原本将就此案审理,但记者刚刚从南开区法院获悉,由于原告临时撤诉,法庭并未开庭。
据了解,原告尚先生称,今年5月21日,他在益生康健柜台购买了营养屋的部分产品,分别是1瓶“营养屋富硒酵母片”以及1瓶“营养屋麦绿素片”,总计299元。尚先生表示,之所以购买‘营养屋’产品,主要是因为在营业厅内看到了海清作为该品牌形象代言人的广告,认为产品质量有保障。但是,不就他发现产品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查询后尚先生发现,这两款产品均属于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违法产品。为此,尚先生认为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起诉要求“益生康健”退回货款299元,要求“营养屋”和海清连带赔偿10倍货款共2990元。
由于未见到原告,所以有关撤诉的原因,亦或是已经达成庭外和解,记者尚未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