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主办的“直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等29家直销企业的60余位企业代表和资深直销专家汇聚一堂,共同就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话题进行探讨。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白京华在座谈会上致辞,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和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国晋作为直销企业的代表介绍了企业履行《直销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书》,践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做法。
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对直销企业信守承诺、践行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并就直销企业如何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深入阐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对直销企业的重要意义,希望直销企业严格产品质量,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导、教授徐海燕认为,法律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低要求,直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徐海燕认为,直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应做到几个优先:即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优先、利益相关者的基本人权优先、社会公共利益优先。此外,还要遵循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贡献率和公司对利益相关者贡献率成正比的原则。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介绍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实施的社会责任标准。他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直销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直销企业要平衡好消费者与直销员、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保护知网员权益的关系,把为消费者服务摆在优先的位置,在经营制度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