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气的多发,使得消费者越来越重视空气质量,各厂家也借机推出了许多空气净化器产品,并在广告中宣称功能十分强大,如“PM2.5去除率99.99%”、“甲醛净化率99%”等。那么普通消费者究竟如何选择一款合适的空气净化器呢?
今年5月,上海市消保委联合上海市环检所曾对市面上的空气净化器做了一次比较试验,总计购买22台主流品牌,价格从1488元至9300元不等,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PM2.5净化效率、甲醛净化效率、能效等级等性能指标进行了测试。为消费者选择空气净化器提供了参考。
洁净空气量(CADR)是评价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的重要指标,可简单理解为单位时间内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颗粒物后输出的洁净空气总量。CADR数值越高,表示净化器的净化效能越高。
不过这一指标还是要结合“适用面积”综合判断。上海市环检所实验室主任沈浩介绍,适用面积相当于空气净化器适合使用的最大室内面积,主要针对去除PM2.5颗粒物的效果,但市面上的空气净化器普遍没有标明适用面积。
沈浩他们将22台空气净化器分别放置于30立方米的测试舱里,用香烟烟雾作为颗粒物来源,将机器开启到最大风挡,通过20分钟的测试,得出样品PM2.5的净化效率。试验结果表明,样品PM2.5净化效率均在78%以上,其中安利和Blueair两个品牌的样品净化效率>99%。
但接下来的甲醛净化效率结果差距就非常大。同样是开启到最大风挡,通过60分钟的测试,结果其中9台净化效率在50%以上,最高的达到97%,8台样品净化效率在20%以下。像远大TA400、尚朋堂YS-360ACC和乐扣乐扣ELA-230C三款产品甲醛净化率都低于10%。
在22台样品中,有8台没有标注CADR数值,实验结果显示,有6台空气净化器的实测值与标称值不符。如“莱克LEXY”KJ701-3的实测值仅为标称值的57%。此外,各家厂商在产品的适用面积标注上较为混乱,在这一项指标上合格的只有4台。
上海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根据洁净空气量和适用面积两个指标选择满足实际使用面积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关于适用面积,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是用洁净空气量乘以0.1来估算。
净化技术不同净化效果也不同
目前市面上的空气净化器主要有三个功能,去除固态颗粒物、去除气态污染物以及抗菌除菌,分别涉及到过滤、吸附和杀菌等技术。
其中不少价格较低的空气净化器采用臭氧杀菌,容易造成室内臭氧浓度超标。另一些采用静电型、紫外灯型和负离子型等技术的空气净化器在运行时也有可能产生臭氧。
日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挑选了从网上采购的6台价格在百元左右的小型空气净化器送到上海市环检所检测,结果显示6台机器没有一台符合国家标准,而且释放的臭氧浓度全部超标10倍以上。
按照国家标准,室内臭氧浓度不得高于0.16毫克每立方米,空气净化器释放的浓度要低于0.1毫克每立方米。臭氧浓度超标将会对人体呼吸系统构成威胁,危害到人体健康。
由于国内对空气净化器仅有的规定中并没有关于臭氧和紫外线等安全数值的规定,消费者需要在使用中加以注意。
“臭氧有明显的鱼腥味,人是可以闻出来的。”沈浩表示,目前不会有臭氧产生风险的净化机理主要有两类,分别是HEPA滤纸过滤型和活性炭分子吸附型。
权威机构检测得出了初步结果可供参考
上海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选择能效等级较高的节能产品,能效比和能效等级越高越节能,日常使用费用越低。
上海市环检所按照有关规定对22台样品的能效等级进行测试。能效等级共分为5级,1、2级属于节能产品,5级以下属于不符合要求。测试数据表明,22台样品中,11台样品为1级、2台为2级,其中“福玛特FMART”APL100和“美的”KJ40FR-NG1低于5级,属于高耗能产品。
另外,一款合格的空气净化器通常都会具备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去年在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牵头成立了“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并在现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发布了“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标识。
这一标识依据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测试结果,包含了“适用面积”、“PM2.5洁净空气量”、“能效比/能效等级”等三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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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空气净化器时注意事项
1.正常使用时建议尽量保持门窗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室内外空气大量交互流通造成的净化效果下降。长时间使用后,应注意阶段性换气通风。
2.若用于净化甲醛等室内气态污染物,应大致掌握其实际污染程度,在严重超标状态下(一般为超标5倍以上),应有效通风后再使用。
3.空气净化器打开运行初期,建议先在最大风量挡运行至少30分钟后调至其它挡位,以达到快速净化空气的效果。
4.定期更换或清洁过滤器,保证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同时避免失效过滤器吸附的污染物二次排放。
5.长期未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再次开机前,应检查其内壁清洁程度和过滤器状态,做好相应的清理工作,必要时更换过滤器。(梁应杰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