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网讯: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今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2015年2月)》。公告显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月份依法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107条次,涉及15个药品品种、 6个医疗器械品种和10个保健食品品种。其中,天津市玛尔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玛尔斯健身茶广告违法播出13次,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祥康牌祥康酒广告违法播出7次。
公告指出,部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其中: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蚁黄通络胶囊”,在广告中宣称“蚁黄通络胶囊最大的优点就是治愈后无副作用,不会复发,不会反弹。只需吃3个疗程,身体内的大小血栓就会全部消除,化成水,排出体外。血管内红细胞重生,血管恢复弹性,不用担心血管破裂的危险。”等内容,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违法情形;
安徽省德济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寒痛乐”,在广告中宣称“武清区72岁孙大娘严重腰突,就靠贴敷寒痛乐,纤维环全部愈合,让医生震惊;北辰区光荣退休老工人刘大爷,贴敷寒痛乐,风湿性关节炎就不肿不痛了…当天止痛,全身关节真舒服,敷疗1贴无效,厂家承责。”等内容,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海南康斯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倍多丰鱼油软胶囊”,在广告中宣称“高纯鱼油具有以下功能:软化血管,防止血液凝固,预防脑血栓、脑溢血及中风;预防关节炎,缓解痛风,哮喘,缓解由关节炎引起的肿痛;预防老年痴呆症,营养大脑,改善记忆。天然鱼油是大病初愈健康的守护神,是慢性病、老年病天然的克星。”等内容,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