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网讯: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2013年,注册地在广东的11家直销企业全国经营总额达到513.6亿元,同比增长了32.3%。然而,全年有关直销、传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仅159件,占全部消费者投诉举报总量不足1%。全年未发生因直销引起的产品质量、重大消费纠纷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据了解,广东直销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源于广东省工商局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在全面履行直销市场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多措并举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直销市场监管体系。
规范监管职责体系
广东省工商局对日常监管职责做出明确划分,省局、注册地工商局主要负责对直销企业的总部以及省级分公司的监管,要求直销企业定期通报情况,同时召开座谈会,约见企业负责人进行宏观指导。地市级工商局主要负责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进行监管,开展具体行政指导工作。县级工商局及工商所则主要负责对企业服务网点、经销商的日常监管,定期巡查,收集信息、宣传教育及处理消费纠纷、举报等。
同时,对直销违规案件办案权限做出明确界定。省工商局或注册地工商局对直销企业总部和省级分支机构进行监管,地市级工商局对其他分支机构做出评价查处。县级工商部门则对直销员及经销商监管,工商所不单独查处直销违法案件。
构建自律导向机制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促进企业规范发展,该局还探索构建了“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自律导向机制。
首先,该局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对广东直销企业发展的支持。其次,通过举办直销企业座谈会、日常走访、约见企业负责人等措施,综合运用建议、提醒、告诫、公示等行政指导方式,及时纠正直销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据悉,在今年直销市场检查中,该省对直销企业发出警示、提示共99次,对直销企业制定整改措施35项。另外,该局还建立了直销违法行为通报机制。省内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向涉案企业进行个案通报,省外查处的涉及该省直销企业的案件,由省工商局统一公开通报。
此外,该局还组织全省直销企业签订直销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全省直销行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广东省工商局拟定了《广东直销培训管理指导性意见》,对直销培训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明确,建立提前报备、现场监督、规模限制的管理制度。规定未获得广东省内直销许可的直销企业一律不允许在广东进行会议、培训等直销活动。
该局还制定了《广东省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导性意见》,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的经营资质和场所进行明确规定,对直销企业经销商“打擦边球”的现象进行界定,对直销企业和经销商间的责任进行划分。
在规范制度的同时,广东省工商局还把查处案件作为直销监管的“硬手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传销以及严重违规直销行为,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坚决依法查处,通过查处一宗案件,规范一家企业,警示整个行业。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工商系统查处直销违规和直销企业涉传案件13件,罚没132.96万元。
营造社会监督环境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直销和传销的不同之处,自觉远离传销,广东省工商局多措并举营造直销行业社会监督环境。一是通过工商机关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宣传专栏、举办咨询会等常规宣传形式,普及直销法律法规知识,为直销企业的发展扫除认识误区;二是通过设立直销咨询、举报电话邮箱、实施举报奖励办法、引入媒体监督和直销企业公开承诺等活动,建立对直销企业、直销员、经销商的社会监督体系;三是与酒店、宾馆、会议场所等经营者、管理者签订防控协议,建立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控机制。
此外,该省还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全省大专院校学生签订不参与传销、直销活动保证书,并制定对在校学生参与传销以及直销活动的教育处罚措施。
建设信用评价体系
据介绍,为了营造公开透明的直销监管环境,增强监管效能,广东省工商局针对每次直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问题直销企业发出书面的行政建议、行政警示或行政告诫书,并将有关问题在直销行业联席会议上进行公开通报。对于日常举报较多或违规情节较严重的直销企业,省工商局将通报全省并进行严管。该局还把直销企业的自查整改报告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工商部门查处的直销违规典型案件以及相关工作数据通过网站对外公示,并督促直销企业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备。
同时,利用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直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该局将研究制定直销监管评价制度,从多个方面对直销企业自律规范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直销企业的诚信参考。
据了解,该局还充分发挥全省直销行业联席会议以及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共治,推动直销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