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网讯:“本周闹得最炸锅的事件一定是“养天和”状告“食药监总局”了。一场由药品电子监管码而起的风波,最终演化成扑朔迷离的所谓“官商勾结”,版本逐层升级。
大致带你回顾下,事情的起因是酱紫的:
25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天和),一纸诉状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告到法院,称其"强推电子监管码重复建设"以及"将药品电子监管网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涉嫌垄断"。
于是第一个问题来了,电子监管码实施已久,为什么现在才"民告官"呢?
这里就不能不提到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这是根潜在的导火索。它规定了自2016年起,凡是未通过新版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其中较为关键的一项要求就是,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须满足药品电子监管要求。
巧合的是,就在26日,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购销非法回收药品的通告》。当然,总局不会以这种方式作为此次"民告官"事件的"回击"手段,因为如果真的想让药品经营企业"关门",总局只要加大飞检力度,那企业"关门"的速度曲线将堪比牛市。
不过,"养天和"在此时发难,如果说和新版GSP的实施无关,仅仅为了行业健康发展,还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在这里我把"养天和"的心情做个简单剖析,你随便感受下:
养天和提出多条此次药品电子监管码事件的不合理原因,其中"阿里健康的运营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阿里健康除了通过运营电子监管网的各项收费获利以外,业务范围还包括药品销售。目前阿里健康正准备收购国内规模最大的第三方医药保健品网上零售平台天猫医药馆。养天和认为,“一旦收购成功,阿里健康将是一个主业为药品销售且营业额非常庞大的药品经营企业。这也就意味着,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营,阿里健康能掌握和运用全国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的详细销售数据,其他药品经营企业哪还有什么平等竞争的机会?”
OK,如果站在企业家为其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民告官"是否为"醉翁之意不在酒"?这很不好说。政府监管企业,天经地义,可企业监管企业,那么被监管企业多多少少还是难以接受的。
无论如何,日前已有消息称食药监总局"将收回阿里健康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
于是第二个问题又来了,如果阿里健康出局,谁为药品电子监管买单?
最主要的是,若电子监管工作就此中断,多年经营起来的电子监管系统就这么消失,行业生乱就不远矣。
实际上,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实施是有现实意义的,起码它缩短了药品召回时间。"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以及" 甲氨蝶呤事件",这些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健康的案件,都昭示了建立、一个反应灵敏、信息快捷、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药品电子监管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而且,药品流通基本不受区域限制这一特性,也决定了仅靠一个地区监管部门的力量,很难高效地完成对全国药品市场的追溯。而电子监管码恰恰可以加强监管力度。
最后想表达的是,推进药品电子监管是为了全社会用药安全,药品监管执法部门可以及时掌握有关产品假冒违法的信息并迅速采取执法行动,其存在的意义绝对不是药品生产批号所能等同的。"民告官"事件虽然还在发酵之中,但不论是谁胜谁负,已建成的电子监管体系是不应当舍弃的,至于阿里健康的运营权问题,相信食药监总局会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