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网讯:2015年营养保健食品行业管理发生了一些重大事件,将使2016年的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政策环境发生巨变,新的治理理念是在社会共治的框架下,强调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市场的调节作用,你做好准备了吗?来共同回顾一下——
O.01|《食品安全法》修订 保健食品告别“黑户”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给行业吃下了定心丸。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20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标志着保健食品审批正式告别“黑户”时代。新食安法明确产品准入实施双轨制改革,行业管理重心侧重于原料,符合国际规则和世界潮流,带给了行业新的发展契机。
NO.02|毕井泉任食药总局局长 食品监管推“四个最严”
2015年2月6日,毕井泉接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上任后改革动作大刀阔斧,食药监管措施屡出重拳,其食品安全管理的思路是——用“四个最严”,即: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实现最严肃的问责。保健食品管理改革将突出科学化和市场化。
NO.03|食安法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严管保健食品下手很重
2015年12月9日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可谓“严管保健食品下手很重”,注册、备案、贴牌、会销等与企业发展休戚相关的核心内容均有清晰表述,对行业当前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及多发性违法行为的治理将施以重手。
NO.04|保健食品名称禁用功能表述 千余产品面临更名
2015年8月27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68号),涉及千余款产品,受到影响的企业众多,此举旨在规范久治不愈的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现象,即将启动的“最严格”监管向善打擦边球的企业敲起警钟。
NO.05|新广告法禁保健食品形象代言 终止代言企业承受损失
2015年4月新广告法发布,9月1日正式生效。增加“保健食品禁止代言”条款,令行业震动。该举措旨在杜绝通过明星的个人体验为一项产品的保健功能佐证,引导消费者更多理性选择而非感性消费保健食品。同时,众多拥有代言人的保健食品企业须召回产品、将代言合约废止,承受的损失不可谓不惨重,迫使企业重新思考其产品形象传播方式。
NO.06|GB16740-2014实施 超过5000种保健食品面临清理换证
2015年5月24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2014)正式实施。该标准替代《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标准内容大幅调整。执行GB 16740-2014需变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及产品标签的批准证书持有者应在2016年5月24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三批产品质量标准全项目检验报告。经明确,须变更换证者包括2005年7月1日前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及2005年7月1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但批准证书未注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不完全统计,至少包括5000个“卫”字头产品面临清理换证,可能涉及达3000家企业。
NO.07|保健食品管理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透露出改革思路
2015年7月28日, 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发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功能目录与原料目录》和《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与现行规则相比有较大的变化,透露出监管部门更加重视科学依据和侧重原料评价的改革思路。
NO.08|银杏叶事件波及保健食品 责任主体或向制造企业转移
2015年5月,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万邦德(湖南)天然药物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违规改变银杏叶提取生产工艺、非法生产提取物,并将这些产品销售给包括云南白药在内的24家医药企业。银杏叶事件波及到保健食品,康恩贝、海王生物在自检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召回和终止采购。
国家对保健食品原料的源头质量监管随之强化,在其后的政企研讨及文件征求意见稿中都透露了“原料出问题,责任在制造商”的监管信号,这也意味着保健食品行业可能将面临针对原料安全风险的监管风暴。
NO.09|质检总局拟出台网购食品细则 保健品不能再任性跨境
2015年10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要求网购保税进口食品的准入规则与一般贸易等同,即保税跨境购保健品须按保健食品的要求进行备案。
NO.10|卫计委发布《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面向大众体育
2015年12月30日,卫计委发布《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24154-2015)。该标准将运动营养食品品类细化,更加符合国际潮流,将会引导运动营养食品由专业运动领域扩展到大众体育领域,为行业带来了巨大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