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工商局公布了对安徽省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的2017年度分类评定情况,在符合参评条件的26家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中,有25家被评为A类,1家被评为C类。此次评定结果将记入监管档案,并作为2018年度分类监管依据。
从此次评定情况看,安徽省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主动自查自纠、社会责任意识较强,直销行业总体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针对投诉举报相对集中、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直销企业及驻皖分支机构,省工商局将对其行政约谈,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
根据安徽省出台的直销行业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分类评定采取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划分监管类别,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以企业自律为主,B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为进行一般性监管,C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为加强监管,D类直销企业监管方式为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