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进入中国市场,直销行业走过了将近30年的“风雨”道路。
事实上,整个直销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跌宕起伏,经历了艰难而又痛苦的发展历程。
众所周知,1990年,以美资企业雅芳为代表在广州落户,标志着直销正式踏入中国市场,由此也翻开了中国直销篇章的第一页。随后,各大直销公司蜂拥而至,却也伴随着一些“老鼠会”抢滩登陆,一时之间直销市场十分混乱。
当然,直销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乱象纷起、骗局丛生,严重的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为了遏制非法传销等行为,政府部门发布了一系列规定,对多层次直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在这期间,直销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有突破,也有波折。
“单”与“多”的直销模式之争
一直以来,直销都是处在一个尴尬地位。
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规范、鱼龙混杂,直销行业在混乱而又曲折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落下“话柄”,一直处在舆论背后,饱受争议,导致社会大众对直销行业产生众多偏见,即使是一点小错误也会被放大无数倍。
发展至今,我们仍然能听见“直销就是变相传销”的言语声。多年来,由于直销的先天不足,导致整个直销行业始终无法摆脱传销的“阴影”。
事实上,世界直销的发展也始终伴随着非议,特别是以“多层次”的计酬模式。最终,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斗争,多层次直销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获得承认。
可是,当“多层次”放置在中国直销市场时,对于老百姓而言,“多层次”仍然是一个敏感话题。
所谓多层次直销,是指知网员除了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而提取报酬外,还教授或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知网员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从其报酬中按事先的约定抽出相应比例的回报。而多层次直销所对立的就是被已正名的单层次直销。从概念上,多层次相较与单层次而言更为复杂,因为单层次是指产品只经过一代直销商的层次就到达消费者手中。
因此,直销的长久发展也伴随着“多”与“单”的模式之争。
多层次直销所具备的特点,直销活动一般在熟人群体中进行,而多层次直销则含有更多“熟人”因素。因为多层次直销发展下线往往要在熟人中进行,从这个角度讲,多层次直销就是利用原有的社会关系,即在社会网络中建立商业网络;在“直销”过程中,知网员在从事销售或服务时,也包括“事业机会”的“销售”。
根据2005年颁布的两部《条例》内容来看,两个条例对多层次明文禁止,也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划分了明确的界限。尽管在国家条例颁布的十多年间,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法规,但对于多层次却始终保持“沉默”。
事实上,放眼直销在世界的发展,多层次直销早已成为国际直销的主流模式,世界上单层次直销企业不到10%,而多层次直销企业高达90%左右。就中国而言,“单层次”模式的代表性企业是雅芳,“多层次”模式的代表性企业是安利。不过,从国内已颁布的各项条例来分析,直销法对以雅芳为首的单层次模式的企业更为有利。但是经过时间证明,雅芳的没落是“单层次”直销的失败。
有业内专家分析,从政府监督管理的角度来看,以多层次模式发展的企业更易于管理,而对于以单层次模式发展的企业的监督程序更加复杂,成本更加昂贵。
基于当时中国国情,国家在政策上并不能完全的掌控,在传销与直销相互混淆的鉴别能力上相对薄弱,需要一个空间来锻炼和提升执法管理能力,因而在模式上偏向了单层次直销。
“有色眼镜”下的多层次直销
最初的多层次,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传递,传播、传达与传递;但是,有后来者将多层次做坏、做歪曲、做臭。
因此,中国自开放直销以来,就只选择了单层次直销,而将多层次直销摒除在外,并遭受到严厉的控制与监管,还将多层次直销归纳到涉嫌传销里,而最终这样的做法让很多民众产生一种观念:单层次才叫直销,而多层次直销就是传销。
多年来,“直销就是传销”这一观念早已在社会大众的脑海中根深蒂固。那么,造成这一误解的原因又是什么?
直销在中国近30年,由于早期直销市场规范不明晰,法律制度不完善,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着违法违规行为,这是社会大众对直销产生偏见的原因之一,再加之多层次的几大特点,更是将多层次直销打入罪犯“囚笼”。在此过程,虽然政府部门伸出双手整治,但是,行业事件也屡屡不断的发生。
2018年底,直销行业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一系列虚假宣传事件陷入传销丑闻旋涡,也将直销长久以来的顽疾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整个直销行业经历了凛冽的寒冬期。因此,直销经营模式再度遭受质疑,在政府监管部门规范整治力度下,一度将中国直销业逼到十字路口。
多层次直销诞生于美国,而这种模式的出现,也伴随着与金字塔销售的困扰与抗争,整个发展过程充满了曲折。很多人将“多层次直销”与“金字塔模式”等同起来,认为开放多层次计酬模式,最终会引发社会问题。
由于多层次直销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以及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监管难度很大,并且开放多层次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多层次直销并不是引起市场混乱的始作俑者。难道基于管理问题,就以此断定多层次就是洪水猛兽?
多层次,就如同一把刀,用在对的人手中就是一把菜刀,能够做出一道美味的佳肴;用在错的人手手中,就会变成一把杀人的利器。
通过一些采取多层次计酬方式的企业在中国所获得的成功经验表明,多层次计酬方式不但不会引发社会问题,还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企业在此基础上获得了长足发展。不但利于自身企业的成长,而且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例如,为国家缴纳了大量税收,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财物到社会公益活动中,同时也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自直销进入中国以来,多层次一直是直销监管的核心问题。因此,消除社会大众对直销的误解的核心关键就在于如何认识多层次。
通过这些采用多层次计酬方式的企业所获得的成功经验表明,多层次本身没有错,不能因为有部分人利用直销骗人,就将多层次直销一棍子打死。对于多层次直销,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理性的去看待。
有一点很清楚,无论是在哪个行业,都会存在大小不一的问题,虽然直销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我们不能将直销行业的问题全部归咎于多层次计酬方式,不能因此而否定它。
向左还是向右?多层次直销到底走向何方?
当直销行业驶入到生命周期的拐点,就面临着两个方向:向左还是向右?多层次直销到底要走向何方?
“多层次直销开放?还是禁止?”这个问题一直是业界绕不开的话题,更是行业监管部门与直销从业者时时为之纠结的一道坎。
多年来,不少的直销企业以及业内人士呼吁政府开放多层次直销。当然,也有专业人士持相反的态度,认为开放多层次的时机还不成熟。直销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专家邸长兴表示,“承认多层次的时机已经成熟,但是开放多层次时机还不是很成熟”。由于当前国情环境还不具备一定的基础,很容易将一个模式做坏、做死。如果要开放多层次,都是需要时间来调研和论证。
确实是,开放多层次直销是很多人所呼吁与期待的,但是盲目的开放是不可取的,能否开放多层次销售更多的考虑是:消费者是否成熟、参与者是否理性、监管执法是否公平、宣传研究有没有更好的成果、能否让普通老百姓通俗易懂地正确区分直销、传销等。这些都是放开多层次需要考虑的问题。
多层次直销自进入中国以来,就被打上了“坏孩子”的标签,便在有色眼镜的“偏见”下生存与发展。坏孩子做错事,会受到各种批评,而如果是好孩子,人们反而会加以安慰,而这种不公平的对待正是直销行业30年来一直所受到的待遇。在这种状态下,使得直销行业迫切的希望扭转自身的社会公众形象。
我们不能否认多层次直销的发展。因此,我们要正视其发展性,也需要持以辩证的观点去看待多层次直销问题,会发现多层次直销下有着完全不同的“风景”。对于多层次直销,不能完全的将其废止,但是也不能完全的放任自流。
多层次直销放开,从而获得良性发展,而这一切都归根结底建立在完善直销法律的基础之上。直销行业众多问题突出已经表明了监管措施与直销市场的发展严重脱节。
因此,就需要监管部门发挥自身导向及监管作用。通过更加专业,对直销、传销的特征、运行规则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尤其是对两者之间的区别有更加精准的判断力,在此基础上加以监管整治,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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