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始终将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作为食品广告监管的首要目标,不断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监管力度,强化广告执法办案,不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现将2019年8月以来,全省系统查办典型违法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例向社会公布。
汾西县沃德健康中心利用视频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视频发布“鳄鱼蛋白肽”食品广告,食品广告中对食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等内容有表示,但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广告中使用数据、引用语等内容,未表明出处,其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八条及第十一条规定。2019年8月21日,临汾市汾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怀仁市塞北莜面村第六村利用灯箱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店内灯箱和喷绘布上发布“塞北莜面”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舌尖上的右玉,无色素、无味精、无添加剂”“10分钟内凉菜走完,第一道菜上桌,25分钟所有热菜上桌,30分钟内全桌菜品上齐”“原材料采用旗下养殖场,鸡、牛、羊、猪肉类,禽类及家乡各种粗粮纯天然食材”等内容,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构成虚假广告发布行为。2019年8月14日,朔州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洪洞牛站街药店利用店内展板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店内展板和扇子发布“黄金搭档”“菊花茶”“金奥力辅酶Q10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黄金搭档专为女性、男士设计均衡营养缓解亚健康”“清心泻火、清肝明目、口干咽燥来包菊花茶”“金奥力辅酶Q10软胶囊帮您睡得香,改善心肌代谢、心肌缺氧、保护心脏”等内容,广告中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其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2019年7月30日,临汾市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某广播电视台利用电视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新闻频道和影视频道发布“高钙益生菌羊奶粉”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羊奶中含的是不饱和脂肪酸,不会形成血栓,三高人群可以常喝羊奶粉。中老年朋友尤其适应饮用贡宝林高钙益生菌羊奶粉,会让身体越来越好,是人人都可以饮用的天然健康饮品”等内容,高钙益生菌羊奶粉是普通食品,并不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构成发布“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使用医疗用语”违法广告行为。2018年9月9日,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万元。
盂县秀水西街金健健康生活馆利用印刷品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印刷品发布“人生肽”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抗高压肽”“血糖尿病调节肽”“肿瘤抑制肽”“生物活性肽”等内容,不能提供与广告内容相印证的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广告发布行为。2019年9月2日,阳泉市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