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被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今年中消协发布了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消费维权年主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大家对3•15的关注度也日益提升
那么,对于3•15的由来你知道多少呢?
1962年3月15
美国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
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
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这四项权利
逐步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
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
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
促进了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
为推动保护消费者活动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
等组织与法律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衣、食、住、行每天与我们紧密相连
3•15又涵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随之,作为消费者便于其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
坚守品质、实实在在、心无旁骛
消费者至上,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诚信、规范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与声誉
一直是企业忠贞不渝的践行与坚守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
3•15在365天的匠心之路中又是寻常的一天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匠心不止3•15
消费者与品质至上
企业才能收获口碑,走向更广阔未来
不忘初心,让消费者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