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昨日下午,这家来自马来西亚的外资企业在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此次事件背后存有不正当竞争因素,迄今为止,公司未收到任何一份可信的材料证明存在完美牌保健品致消费者死病残的事实,其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据悉,完美公司成立于1994年,目前有着31个省级分公司和3300多家专卖店的经营网络,资产总额逾10亿元,在中山和江苏扬州开辟了占地面积达478亩的两大生产基地,主要生产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家居日用品和美容护肤品四类系列产品。公司总裁胡瑞连说,早在2002年,公司就在行业中率先通过了保健食品GMP认证、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四项国际权威认证。完美公司更被邀请成为中国《保健食品GMP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起草委员会委员之一,为保健食品行业的规范管理做出了贡献。
有报道称,完美公司产品存在着严重的重金属超标问题。根据我国GB13106-1991《食品中锌的限量标准》,锌含量在水果、饮料中不得超过5mg/kg,在豆类及其制品和鱼类中不得超过100mg/kg,这也是食品中锌限量标准的上限,但是,在经过国家卫生部批准的完美芦荟矿物晶的质量标准中,锌含量却为81-135 mg/kg,明显不达上述食品标准。
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罗平华表示,锌元素在完美芦荟矿物晶产品中属于功效成分,是其主要原料之一,含量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按每日摄入量10g的推荐用量,含锌量最高也不过是1.35mg,不超过中国营养协会2004年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规定的每人每天1.5mg-21.5mg的标准。记者计算了一下,即使消费者一天全部服用完一整罐132g的芦荟矿物晶,所产生的锌摄入量也没超过17.5mg,仍然符合上述标准。
另外,罗平华表示,该产品没有含碘的原料,产品标准也没有此项指标。根据广州市质量检验所对生产批号为20041218的产品进行检验的结果,未检出碘。至于有关该产品存在碘含量超标的报道,有待进一步核实。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所) 所长、主任技师戴昌芳证实,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过去两年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1批次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产品,检验结果显示:产品质量稳定,所检验产品的批次符合企业产品标准(Q/WMRY04-2005)的要求。产品安全无毒:依所据《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完美芦荟矿物晶冲剂产品属无毒级物质。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金宗濂教授对记者说,我国的保健食品批准过程非常严格,要经过食品毒理试验、功能学检查和100例人体试验合格后才能获得批准。但过量服用任何保健食品都是不恰当的,目前国内8000-9000种保健食品,都要通过安全性评价,在服用推荐用量100倍无害的情况下,才可获批。
“保健食品有增进健康的功能,对于亚健康人群由保健作用,但是绝不能代替药物的病理作用。我不主张用夸张、过分的个例,宣传保健品的作用。”他说。
据了解,完美公司自1994年开始以直销模式在中国开始经营,1998年获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以“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方式开展业务,拥有了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完美公司表示,树大有枯枝,个中难免有人把保健品当作药品推销,并夸大产品功效。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打击透过出版和发行不实宣传品来牟利的人员,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抱着理性的态度购买相关产品。其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发表于2005年6月的声明中称,除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和《完美天地》(月刊)外,公司从未发行任何报刊、杂志,而内容上“以不实病例混淆视听,肆意夸大产品功效”的出版物,均为非法。
有专家表示,完美公司的这次事件,凸显了我国《直销法》颁布时间不长,直销企业还不成熟所带来的“阵痛”。改变这种状况,既需要企业加快转型,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规范营销宣传模式;也需要消费者冷静选择相关产品,理性看待各类报道。
马来西亚驻广州代总领事罗斯丽娜则向记者透露,针对马来西亚企业在中国投资的负面报道,不仅会影响到被议论的企业,也会影响到马来西亚的整体形象,马方目前十分关注。完美公司是一间在中山建立了很长时间并且经营良好的马来西亚企业。一直以来,他们在中山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得到了本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样,完美(中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透明度,并认真努力达到政府所要求的所有指标。
至于出现“完美牌保健品导致50多人死病残”的说法,完美公司总裁助理于显文表示,此次事件背后存有不正当商业竞争的因素。他说,近日在相关媒体的报道中屡次提及的郭廷江,曾经营完美公司产品专卖店,在经营期间利用虚假呈报销售的手段来骗取公司的销售佣金。“自此,郭就和完美公司结怨。他不仅不补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反而不断通过电话骚扰公司管理人员、恶意投诉、散布谣言破坏完美公司在当地的销售市场。出于对市场的全局着想,完美公司最终同意郭廷江以停止上述破坏完美公司市场行为的承诺为条件不追究他的责任。”他说。
于显文进一步透露说,2005年12月,郭廷江与完美公司才结清所有账目。事实上,早在2005年3月,郭廷江就开始开设与完美公司产品体系及销售模式极其相似的同行公司的专卖店。值得关注的是郭廷江仍持续不断地进行一系列捏造并散布虚假情况、损害完美公司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行为,例如在明知道完美产品质量合格的情况下,依然不断散发和传播诋毁产品质量的材料和信息;捏造完美公司欠其款项的事实;诋毁完美公司不讲诚信,以企图动摇经销商和消费者对完美公司的信心;甚至将诋毁完美公司的文字、光盘等资料向广大消费者、完美专卖店、媒体及各级政府部门广泛散发。国家有关部门在接到这些材料后,对完美公司进行多次检查,均证实完美公司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规定。
马来西亚驻广州总领事罗斯丽娜致辞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保健协会理事、中国中医药学会养生保健学会副会长、燕京研究院副院长金宗濂教授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胡瑞连总裁在新闻发布会上致辞 业务管理部经理兼总裁助理于显文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各级领导回答记者提问 嘉宾及媒体记者聆听专家致辞 完美公司新闻发布会现场 完美公司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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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驻广州总领事罗斯丽娜致辞 |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主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保健协会理事、中国中医药学会养生保健学会副会长、燕京研究院副院长金宗濂教授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
胡瑞连总裁在新闻发布会上致辞 |
业务管理部经理兼总裁助理于显文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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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回答记者提问 |
嘉宾及媒体记者聆听专家致辞 |
完美公司新闻发布会现场 |
完美公司新闻发布会现场 | | |
完美(中国)公司胡瑞连总裁发言稿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在此,我谨代表完美公司及董事局,对关心与支持完美公司的广东省以及中山市领导、嘉宾,新闻界朋友表示感谢;对关心与支持完美公司的马来西亚驻广州代领事Roslina lung女士及随行人员表示感谢;对信任与厚爱完美公司的员工、经销商、生产伙伴以及广大消费者表示感谢!
日前,《瞭望东方周刊》朱国栋先生错误采信未经核实的材料,运用大量肯定性、结论性、倾向性和煽动性语言撰写而成的失实报道,严重诋毁完美公司及公司产品的声誉。对于此种有悖于新闻道德与职业操守,有悖于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行为,完美公司深表遗憾。
完美公司作为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侨资企业,自1994年创立至今,恪守“在中国长久经营的理念不变、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的理念不变、为业务员提供事业发展的机会不变”的三大承诺。完美公司是第一家主动请缨,率先通过保健食品GMP,随后又在一年内相继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同时,完美公司更被邀请成为中国《保健食品GMP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起草委员会委员之一,为保健食品行业的规范管理做出了贡献。2003年3月,经中国穆斯林教协会严格审核,完美公司又顺利获得清真食品认证。
完美公司一贯坚持“追求完美”的质量方针,通过对整个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危害因素的分析,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点都有严格的检测和控制。为杜绝重金属对人体的危害,完美公司除了配备常规的质量检测外,还配备了“原子分光光度计”,这种仪器能检测出被检产品中的重金属元素含量达到PPb级即十亿分之一单位。2005年10月28日,国际公认的激素、兴奋剂权威检测机构——北京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兴奋剂检测中心认定完美公司送检的完美健康食品均符合国家运动员的使用标准。在完美公司,每一项新产品上市之前董事局全体成员都会亲身体验,只有当我们自己可以放心使用了,才能够上市销售。
作为一家海外华人创立的侨资企业,十多年来,完美公司的迅速发展及获得的各项荣誉,离不开广东省、中山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扶持。完美公司愿意与在座诸位领导嘉宾、专家学者,新闻界朋友,一起坚持不懈地为构建和谐社会而继续努力。同时,我们也诚挚欢迎新闻机构及新闻工作者对完美公司进行舆论监督,作出客观、公正的报道。
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胡瑞连总裁
200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