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企业诚信守约经营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刚刚评选出的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珍奥集团榜上有名。
据悉,此项评比是根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状况,对合同信用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在征求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等意见的基础上,逐级筛选出来的,对推进企业诚信履约、全社会信用观念的形成,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
珍奥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诚信是珍奥的立身之本,是珍奥人的基本品质和行为准则,更是珍奥事业发展壮大的基石。自企业创立伊始,陈玉松董事长就为珍奥注入了诚信的基因,11年来珍奥集团用货真价实的产品、小棉袄式服务赢得了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广泛好评,在营造和谐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做出了表率。此项殊荣的获得,将进一步鞭策企业在新十年以更优质的产品和更规范的服务对广大消费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