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辽宁省直销连锁经营协会就本月初颁布的两个条例举行研讨会,高源副会长表示,直销行业获得法律认可,无疑会使其获得良好发展。不过,直销法规的出台并不能一蹴而就地解决市场的所有问题,还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阵痛期。我们要在更大的范围做更多的服务。
最新的消息表明,《直销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而《禁止传销条例》则提前在11月1日实施。
会后,全国著名的直销理论专家胡远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个条例的颁布,将使直销企业重新洗牌,现在的2000家企业最后可能只剩下10%—20%。
辽沈晚报:从宏观上讲,《直销管理条例》与草案有什么区别?
胡远江:国家有关部门从2003年8月就开始调研,2004年4月开始撰写,至今年9月颁布,期间有12个版本,刚开始有些非常细化的内容没有写进去,现在的条例显得更宏观一些;但从内容上来说,更加贴近于国际上的无店铺经营和中国的实际直销状况。
辽沈晚报:具体的细节方面呢?
胡远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一家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目前,本土的企业有40%—50%的产品来自母公司或控股公司。
其次,原草案规定,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必须在省、自治区内的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在直辖市设立10家以上店铺或20家以上特许经营店铺。现在出来的版本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只是说要建立服务网点,这更贴近无店铺经营。
在直销员的教育培训上,过去提出由商务部或职能部门统一培训,发放统一的证件;新出来的条例把这一条删掉了,培训交给直销企业来做,工商部门只是做一些内容上的规定。这样的适度控制将避免行政上的垄断对培训的影响。
辽沈晚报:准入门槛的变化意味着什么?
胡远江:现在新出来的条例,最低2000万元的保证金没有变化,但每个月交纳的比例从20%降低到15%,并且保证金规定了一个上限,为1个亿;规定上限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如果某企业月销售是15个亿,那么它每个月的保证金就是2亿,一年下来要20多个亿,这样负担太重。
辽沈晚报:条例出台对整个行业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胡远江: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它确定了直销行业的合法地位及对从业人员在法律上的确认,真正从法律上确定了行业的存在,这在以前是没有的。同时,使这个行业步入有法可依的监管时代。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各大直销企业必须重新构筑自己的直销理念及理论系统。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国目前有2000家左右的直销企业,其中,80%是中、小企业,仅有10%—20%规模较大。条例的颁布将使企业重新洗牌,剩下的可能只是那些规模较大的企业。首席记者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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