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直销法规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将分别于今年12月1日、11月1日生效,中国直销行业近长达7年之久的禁令终于画上句号。
在9月2日正式对外颁布的两部条例中,雅芳倡导的单层模式似乎更受政府青睐,而“团队计酬”依然遭到严令禁止,并且被作为判定“传销”的一个标志。此间,直销业内专家胡远江向记者分析,“30%计酬上限,很大程度上使得企业只能采取单层次模式。”
记者获悉,与此前的草案相比,经过调整后公布的条例有两个非常明显的改进之处。
首先,生产型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而在此之前,“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直是我国直销管理方面的“铁律”,因此尽管安利在国外有1000多种产品,但在国内销售的则只有100多种。
第二,取消了店铺数量、标准等限制,提出了“服务网点”的新概念。此前的草案规定,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必须在省、自治区内的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在直辖市设立10家以上店铺或20家以上特许经营店铺,单个零售店铺的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等。但是新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只要求企业在开展业务的地区至少拥有一家服务网点。
“服务网点更多地承担售后保障工作,这种做法使中国直销模式与国际上的无店铺销售概念更为接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忠律师如是评价。
本报记者 吴天一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