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看花,六成市民分不清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和药品之间的差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天公布的保健品消费市场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消费者对目前保健品市场不满意,保健食品期待“正本清源”。
“防病重于治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市民们越来越关注健康和生活质量,随之而起的是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健康理念、保健方式和保健产品。经委托上海市社科院调查,1741份有效样本中,大部分消费者对目前保健品市场不满意。
调查发现,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药品之间的差异表示“非常清楚”、“比较清楚”、“一般/说不清”、“不太清楚”、“很不清楚”的比例分别为14.5%、24.%、36.9%、20.6%、3.1%.从中可以看出,六成市民不能清楚地区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药品之间的差异;认为保健食品必须有“小蓝帽”标志的市民仅有316人,占总人数的18.15%,这表明超过八成市民不能正确识别保健食品标志。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在认知上的误区,与法律概念上的保健食品与商家经常使用的概念存在严重“脱节”有关。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从“概念”入手,厘清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概念和商家使用概念的区别,为混乱的保健食品市场“正本清源”.
调查发现,超过六成市民购买保健品的目的是“作为礼物送人”,其中“品牌知名度”是他们购买保健食品的首要影响因素,“原料成分”则排第五位。消费者的这一普遍消费动机很容易被保健品销售企业所利用。因此,很多商家都将广告宣传放在第一位,而对内在“成分”模糊其词。
调查还显示,超过三成的受访者家庭购买过各类家庭保健器材。但是,对具有保健功能的用品和医疗器械之间的区别,表示“非常清楚”、“比较清楚”、“一般/说不清”、“不太清楚”和“很不清楚”的比例分别为12.1%、17.0%、40.7%、24.8%和5.3%,表明大部分市民并不清楚两者的区别。而目前,国家并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这导致“保健器材”的消费更易产生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