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保健食品行业最为关注的事件莫过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开始,迟迟未能出台的条例把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的进程锁定在了过渡期。日前,记者跟随中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团队来到江苏省,看到了在条例出台之前行业努力作为的清新景象。
条例 只是一个好机遇
在来到江苏省之前,中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已经走过了山东、广东、浙江等多个省份,在同各级监管部门和数十家企业的交流过程中,记者听到的一致声音便是,条例没有出来,很多行业问题难以解决。
一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研发出了补充矿物质类产品,但是听说按照条例规定此类产品可以进行备案管理,因此就没有申报“蓝帽子”。一位基层药监部门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由于条例没有出来,对于一些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直接有力的法律依据,只能硬套《食品安全法》和一些部令规章上的条文。
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条例是《食品安全法》具体落实到保健食品行业的一部法规,它的意义在于将填补保健食品行业法规体系的空白。条例可能会大大提高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并简化审批程序,在监管、处罚方面也会做相应调整。但是,行业内存在的体制缺陷、市场环境不良等问题,并不是一部条例所能解决的,至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则可按照上位法规甚至是刑律进行处理。
毫无疑问,条例出台的拖延,给保健食品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惑,但是对于企业的运行并没有过多影响。《食品安全法》实施3年来,中国保健食品年产值从数百亿元上升到了2600亿元,行业的发展并没有因为条例的拖延而停止。对于条例的出台,只能看成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机遇。把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都归咎于条例没出台以及利用条例实施市场诉求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监管 想招走好过渡期
在采访江苏食药监系统的过程中,记者听到的不是对于条例没有出台的抱怨,而是采取积极态度谋求有效的监管。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处长郭桂珍告诉记者,目前江苏已有10个省辖市和近70%的区县局职能调整基本到位,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经省政府同意后,江苏省食药监部门以发放过渡期保健食品临时生产许可证的形式,启动了《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暂停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制定了相关工作程序和审核审批制度。
在服务行业的监管理念指导下,江苏省各级食药监部门采取多项有特色的监管举措推进保健食品企业的发展。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处长史祖如告诉记者,食药监部门出台了保健食品企业经营备案的办法,与工商部门协调,对申请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以备案的方式进行许可,许可后企业即可进行工商经营登记。今年上半年,南京对1500家企业进行了备案许可。在常熟市,食药监部门因地制宜地把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留给工商部门,而食药监部门则采取与工商协调联动的机制。
中国保健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秦小明表示,监管部门作为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主动为企业开通路、担责任,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这样的实践会在企业的发展中产生积极的效果,会促进监管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从而形成企业与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
企业 抓紧时间布好局
对于保健食品行业来说,等待条例发布的过渡期,也是企业积蓄力量、调整结构的成长期。
“健特的目标是每年销售100亿元,企业常青100年。”这是健特药业总经理张连龙对记者的表述。作为保健食品行业最早的龙头企业,在公众质疑它的传统营销策略、关注史玉柱的沉浮风波时,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已经打造了与国际一流企业接轨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时至今日,脑白金依然是销量最好的保健食品单品品牌。
南京中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保健食品行业研发能力极强的企业,其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例高达17%。其自主研发获得卫生部及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有54种,是自主研发批文数量最多的企业。中科药业副总裁冯鹏告诉记者,中科院的基础、国企的根底、强大的科研力量成为中科厚积薄发的动力。
南京苏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名员工依靠一种产品创造了1300万元的销售业绩。他们的产品初乳冻干粉胶囊和其他生物技术产品通过专家评审,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董事长蒋伟清说:“现在的过渡期是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必将经历的发展过程,我们的追求是用诚信铸就品牌,服务编织未来。”
业内人士指出,条例的酝酿过程实际上也是保健食品行业的优化过程,这种过渡期对于规范的企业是一个调整的机遇,对于不良的企业是一种淘汰方式。同时,在企业良好发展的基础上,法规体系的完善将会把中国保健食品行业推上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