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美欧相继出台化妆品技术措施。3月,美国纽约州法案规定,市场上销售的防晒化妆品均要附上产品标签;7月11日起,所有在欧盟销售的化妆品必须强制遵守RegulationNo.1223/2009法规。受美欧实施化妆品技术措施的影响,我国化妆品企业面临不少困难,出口增长乏力。
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化妆品12.57亿美元,同比增长7.85%,增幅呈下降趋势。其中,对美国出口2.68亿美元,同比下降1.38%;对欧盟出口2.21亿美元,同比增长6.49%,因尚未实施新法规,影响尚不明显。另外,根据国家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数据统计,2013年第一季度,我国共有57批化妆品遭境外通报,通报原因集中在使用不安全色素、含氯仿和二氯甲烷等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细菌感染、标签不符等方面;通报产品涵盖唇彩、眼影、眼线液、眼线笔等彩妆产品和甘油皂、浴盐、面霜、洗发水等护肤类产品。
美欧化妆品新规要求复杂,生产质量控制难度较大。欧盟新规涉及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不但包括乳霜、乳液、化妆水、凝胶等化妆护肤品,还包括润肤剂、肥皂、防臭剂、香水及口腔护理等日常用品,增加了有关产品通报、产品信息文件和化妆品安全性报告等内容,对所使用纳米材料、产品标签、产品声明、分销商等方面也有严格限制。
美国新规提出,要在化妆品的标签上注明产品的最佳使用日期以及储存该产品的最佳方法。专门保护肌肤不受到紫外线损害的外用制剂,除了一定要按照化妆品的要求之外,还要按照药品的要求,并一定要向FDA登记该产品的成分、企业等详细信息。
另外,欧盟新规对化妆品是否符合优良制造规范提出要求,其中明确提出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良好生产规范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这就需要出口企业取得GMP认证,而且我国市场GMP认证费用较高、耗时3至6个月,企业的生产设施也需要随之配套升级。据了解,企业自行向相关机构申请GMP认证的费用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而通过咨询公司进行GMP认证培训,则至少要花6万元至8万元。取得GMP认证后,企业每年需要交纳8000元左右的审核费用,GMP每3年换一次证,还需要另外交纳2万元的换证费。
我国化妆品出口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出口化妆品档次相对较低,不但缺乏品牌影响力,而且质量水平有待提升。为促进我国化妆品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建立起完善的供应商筛选、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对照出口国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清单,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测合格报告和资质证明,严格控制防腐剂、着色剂、防晒剂等限量物质的使用,杜绝使用含禁用物质的原料,从源头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严格化妆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做好出口成品的质量检测,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尽快建立相应的GMP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设备、管理体系,现场管理等多个方面符合认证要求,并且要积极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化妆品GMP认证,获得化妆品出口欧盟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