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工商人员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
图2:吉林工商局召开2014年在吉直销企业座谈会。
知网网讯:“截至目前,在吉林开展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已有20家,直销从业人员达4.2万人,店铺1483户,服务网点623个。2013年,吉林直销企业经营额达30亿元,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直销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吉林省工商局以规范为(博客,微博)重,以发展为先,着力在直销监管工作中推动四个转化。
注重自律外在推力转化为内生动力
近几年直销市场发展很快,针对部分直销企业重视销售发展,忽视规范管理等倾向性问题,吉林工商部门通过强化企业自律,以规范发展激发直销企业内生动力,壮大整体实力。
为此,吉林省工商局注重抓小抓早,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直销企业拿到牌照伊始,局领导就通过亲自调研、约谈企业负责人、监管人员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为直销企业夯实制度基础。同时,健全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广泛开展直销企业交流活动。一方面,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和改进;另一方面,制定《吉林省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约》,规范企业直销行为。此外,吉林省工商局还通过强化宣传,增强企业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直销企业为拓展市场、追求短期利益,与不规范企业、传销团队搞战略合作等违规行为。
分类监管巡查监管转化为信用监管
随着直销市场的快速扩容,行业发展呈现良莠不齐,如何加强直销监管成为摆在工商部门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解决市场主体增多与监管难度增大这一突出矛盾,吉林省工商局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出一条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工商局开始建立直销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对全省直销企业分别建立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档案,详细记录了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监管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同时,根据平时掌握的直销企业投诉情况、违规经营情况和行政处罚等信誉情况,将直销企业分为4个类别,并据此建立了信用分类档案。
信用分类档案为开展针对性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依据档案,该局对守信企业鼓励其扩大直销区域、自我检查与规范;将失信企业作为监管重点,不定期对其检查指导,约见约谈,开展警示提示和告诫。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吉林省直销企业主动调整、制定和实施有关制度、措施31项,开展法律培训189场次,对64名不符合要求的直销员解除合同,自查处理违规行为67次。
在省工商局的引导下,企业开始自觉按照守信企业标准要求约束自己;向规范靠拢,坚持依法经营已成为直销企业的一种自觉行动。
行政指导刚性约束转化为柔性监管
在将巡查监管转化为信用监管的同时,吉林省工商局还注重强化行政指导,将刚性约束转化为柔性监管,增强执法效能。
据了解,吉林省工商局把行政指导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作为直销监管的重要举措。该局每年都组织全省工商系统深入直销企业进行走访,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建设、处理退换货纠纷、健全退换货制度、产品推广等重要活动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对有违规苗头的直销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督促其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在全省探索推行工商机关行政建议制度,对直销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行政建议,提出指导和整改意见,由企业自行纠正,对被处罚的直销企业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提出行政建议,责令企业认真查找原因,强化内部管控,积极整改提高。据悉,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吉林省工商机关对直销企业总部及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共发出行政建议书24份。
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指导不仅创新了直销监管执法服务手段,提升了执法服务层次,同时也得到了广大直销企业的广泛认同。
能力建设重处罚转化为重监管
为从根本上避免趋利执法的倾向,吉林省工商局从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市场监管两方面入手,强化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保障了执法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据介绍,该局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直销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对监管机构、职责、监管内容、案件查处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下发《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意见》,对直销案件实行报备审批制度;听取基层执法人员办案工作汇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审查和监督。“近两年,我们在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时明确规定,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直销企业违法案件线索都要向上级局报告,查处直销企业的案件由市、州和省级机关处理,县级工商部门不再查处直销企业违法案件。”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样逐步统一了执法标准,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
另一方面,吉林省工商局也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对直销企业提供指导服务,收到了显著效果。
数据显示,吉林省工商机关5年来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案件148件,罚没金额1.36亿元。其中,查处非直销企业违法直销及传销案件123件,罚没1.1亿元;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案件25件,罚没2600万元,分别占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案件总数的17%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