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网讯:近日坊间传闻霸王集团已获批国家直销牌照,记者查询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发现:自2006年直销合法化以来,共有45家企业(官网名单更新至2014年8月27日)获批“直销经营许可”,这其中并没有霸王。
许是商务部信息公开滞后?记者就此事向霸王集团媒介部负责人汪亮求证,被告知:霸王尚没有正式获批直销许可权,但集团确已成立专门筹备小组跟进此事,一旦拿到正式牌照,作为上市公司,霸王一定会对外信披。
记者还了解到,随着全渠道时代的来临和近年来玫琳凯、完美等公司在直销上表现良好的销售额,直销渠道正越来越引起化妆品企业的关注。另外,随着和直销有一定共通性的微商渠道越来越火,业内人士还猜测,微商渠道的正规化管理方式未来有可能向直销靠齐,这进一步推动了化妆品企业对直销拍照的渴望。
在一系列原因的推动下,多家化妆品企业已经私下向记者表示开始筹备申请直销牌照,即为进军直销渠道,为“全渠道”布局,又为微商渠道可能的规范化布局。
记者注意到,在商务部公布的获得直销牌照的45家企业中,已经有包括雅芳、如新、安利、欧瑞莲、完美、无限极、玫琳凯、克缇、隆力奇、爱茉莉(按时间顺序)等上十多家企业涉足化妆品生产和销售。
剜到篮里就是菜 霸王密谋直销已久
不管能否吃到嘴里,直销已然是霸王正在做的“一盘菜”。
伴随着媒体的披露,霸王对于筹备事宜的态度也由“绝密”到“供认不讳”,但对于进展阶段、团队打造和产品研发等细节,霸王方面仍讳莫如深。“我们有专门的筹备小组在跟进,但还没有细到团队和产品,对外说团队和产品别人就会误会。”汪亮对此的回答非常谨慎。他还强调,在申请牌照的同时,霸王也“做好了许多的准备工作”。
相关资料显示,霸王集团自去年11月开始筹备直销,且先后与两拨直销团队有过对接,分别是曾担任直销公司美罗国际常务副总裁的田晓春团队和曾就职于安利、康宝莱等多家直销公司的钱港基。
此外,还有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霸王集团已于半年前向商务部提交了直销申请资料,2000万元保证金也交了,现在已可以报单,之所以还没有对外公布,是“因为商务部还没有发布申请直销声明”。
直销这盘菜对霸王意味着什么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即便有本草堂新品、大牌形象代言人等正面信息的不断披露,霸王一直没有走出二恶烷事件的阴影,而凉茶等在业界看来的跨界败笔更使霸王的境况雪上加霜。
直销对霸王来说或可能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汪亮认为:“国内对于直销有许多误解,直销的渠道形象也一度被恶化,然而,面临传统渠道的巨大压力,新渠道不失为一种新的机遇。”盛世传媒咨询机构首席营销顾问吴志刚也表示:“有无限极和隆力奇等企业成功案例在先,霸王在中草药方面的研究优势可以在直销渠道上得到放大。”
当直销“邂逅”微营销 引发企业遐想
受“非法传销”的影响,直销在中国市场的渠道形象并不乐观,但这仍不妨碍化妆品企业对于该渠道的遐想。据《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了解,目前,多家本土化妆品企业对于直销牌照非常神往。
盛世传媒咨询机构首席营销顾问吴志刚分析认为,当前传统渠道尤其是商超已经面临很大增长压力,寻求新的渠道突破口是很多企业当务之急。在他看来,化妆品企业里普遍存在机会主义,这一营销模式让很多企业运营者引发了很多想象。
对于直销渠道对于本土企业的竞争优势,吴志刚表示:“用本土企业现有的资源去跟在传统渠道占绝对优势的国际公司去竞争,从长期来看是有困难的。但在直销渠道上,国际性企业在这方面的竞争力还没有那么强,安利、玫琳凯等也都不掌握垄断优势,因此,从竞争战略上来说,直销不是坏的选择。”
有分析人士认为,当前火热的微商与直销有很多渠道共性,从当前情况看,微商正在抢直销的“饭碗”。
然而,也有某化妆品品牌创始人认为两种模式可以得到有益的互通转化,这为微商的渠道的合法化提供了契机。其认为:“首先,微营销和直销有不同之处,因此不存在此消彼长,其次由于直销和微商又有渠道共性,未来,在国家逐步放宽直销门槛的前提下,微商可以向合法直销方向发展。”
“随着90后消费群体的成熟,消费者对于渠道的概念越来越模糊,因此微商也好,直销也罢,都说明全渠道才是大势所趋。”上述品牌创始人认为。
申请直销牌照要过几关?
根据国务院第443号令——《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此外,申请直销牌照还需要经历以下过程:
(1)填写申请成为直销企业的申请表
(2)准备好如下资料:
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3)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