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澄清“直销产品范围将开放”系过度解读
知网网讯:近日,有媒体在解读国发〔2016〕9号文件时,认为“国务院取消直销产品变更审批,直销产品范围或将开放”。在此澄清:国务院取消“直销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仅仅是管理方式上发生了变化,即不再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但直销产品范围、直销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并没有变化,直销产品范围仍然必须符合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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