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发布化妆品说明书标识要求相关通报 征求时间为60天
知网网讯:2016年4月25日,韩国食药厅发布G/TBT/N/KOR/643通报,发布有关化妆品标签警示和说明书标识要求,要求在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需建立羟基苯甲酸丁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苯甲酸异丁酯或isopropylparaben标签警示和说明书标识要求。该通报征求时间为60天,具体见:
http://tbtims.wto.org/web/pages/edition/notification/Regular.aspx?ID=87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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