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网讯:近日,安徽省高院公布一则案件——因为轻信保健品的虚假宣传,服用期间延误了正规治疗,安徽绩溪患者苏某某最终因癌症死亡。案件一出受到了多方关注。
那么,保健品真有抗癌功效吗?对此,食药监部门专家称,在我国允许使用的保健食品18项功能里,并没有抗癌、防癌功能,而不少患者由于轻信虚假宣传,造成人财两失的惨痛结局。
而这件案件事发后,引发的网友的争议无数,不少网友纷纷指责:不是第一次出现虚假广告宣传了,中国保健品就是个“坑人坑钱”的产品。
中国保健品市场失信于民,那么未来保健品行业该何去何从呢?
保健品市场管理是“老大难”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对于健康产品健康理念的追求无疑是大大提升的。据中国报告厅数据显示,中国消费者平均用于保健品方面的花费占其总支出的0.07%,而欧美国家的消费者平均用于保健品方面的花费占其总支出的25%,两者相比相差甚远,这充分说明中国保健食品市场的可发展潜力巨大。
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整个保健品行业发展迅速,但仍有不少因素制约其良性发展,如保健产品同质严重、产品质量安全遭质疑、行业缺乏统一的标准等;保健品管理一直也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制假售假、假冒文号、掺入有害药物、夸大治病功效等诸多问题积重难返,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再者,从执法层面看,目前对保健品的监管,还是一个盲区,商家打着法律的擦边球进行营销,即使存在夸大辅助治疗效果,漫天要价,诈取老人钱财,也很难取证查处。
保健品注册管理政策加码
审评效率和一致性将提高
今年以来,我国对保健品市场的整治持续加深,相关注册与管理政策也相继出台。
2016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计划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7月1日,《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保健食品上市的管理模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单一注册制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双轨制”管理模式。这为药企进入保健食品领域提供了更有力的时机。
2016年1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明确指出,将推动保健食品由外审制向由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工作人员审查为主的内审制过渡,提高审评效率和一致性。
《细则》对审评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将依据不充足、资料不齐全、研发不充分等不能充分证明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的诸多情形,均列入“建议不予注册”结论判定依据,实现对产品保健功能、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的一次性审核。
针对保健品注册管理
专家怎么看?
纵观今年以来的保健品注册管理的政策,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曾表示,在单一的注册制监管体系之下,保健食品重审批轻监管弊病频发,导致保健品市场很乱,产生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双轨制”,更适合中国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保障了产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在谈及食品药品注册管理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乔新生表示,“食品药品注册管理最大的弊端就在于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从而增加了寻租空间。”乔新生认为,备案制管理最大特点就在于简政放权,让企业有更多的活力和自主权,但这项改革可能会导致在一段时间,我国保健品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
“这就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以及卫生管理机构配合巧妙地进行管理。”乔新生强调道。
而对于最新的《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有相关人士指出,未来保健品注册审批的监管工作,总局不再从头管到脚,加强事后监管,以结果为导向,解决此前业界反映审评时限长的难题。
药企进军保健品行业占优势
药机行业或成“贤内助”
在政策、监管力度的持续下,未来保健品市场必将得到整治和规范。据了解,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的功能多集中在免疫调节、抗衰老、抗疲劳等领域。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日益成熟和理智。对于难于辨别“真伪优劣”的类似的保健食品,消费者更加认同具有品牌优势的保健食品。
专家表示,由于大部分保健品的材料来源于传统中药,因而药企进军保健品行业,在医药保健研发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并且这对于医药企业来说也是一次新的发展机遇,药企应充分利用这种优势,不断地研发出适合消费者需要的、优质的新产品。
在此机遇下,我国相关的制药加工设备也应充当药企“贤内助”职位,加大设备的研发力度,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助力我国保健品行业突出重围,开辟新的积极向上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