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网讯: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食药局获悉,该局5月对保健食品、调味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冷冻饮品、肉及肉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以及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等10大类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样品1694个批次,不合格样品22个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8.7%。
本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主要包括促进消化、辅助降血脂、辅助改善记忆、增强免疫力、缓解视疲劳、改善营养性贫血、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抗氧化、祛黄褐斑、通便、增加骨密度、清咽等功能类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共抽检样品2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在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等4类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中,抽检样品39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在调味品监督抽检中,抽检样品43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在对薯类及膨化食品、冷冻饮品、肉及肉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4类食品监督抽检中,抽检样品64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薯类及膨化食品1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77%;冷冻饮品188批次、肉及肉制品127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20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河南省食药监局针对在此次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