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5日讯】(法人杂志)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深化市场监管机构的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以及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加以整合,组建市场监管总局,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新时代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一着。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有利于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利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
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也将促使直销领域的监管更加统一、规范、有序、有效。
第一,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有利于促进直销领域监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过去,对直销企业的准入、价格监管、企业日常运营和行为的监管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各管一段,不可避免地出现政出多门、“多龙治水”、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的现象,迫使企业频繁地奔走于多个部门,依据不同部门的监管要求赶填诸多的报表、数据和材料。而改革后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使监管的职责统一到一个大部门,增强了市场监管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提高了监管效率,也有利于企业更好地依据统一的监管规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有利于维护直销领域的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原来分环节的市场监管体制,不仅容易引发监管机构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问题,还容易导致部门间市场监管错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难以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统一市场监管、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在直销领域解决市场监管职能交叉、信息孤岛、行政资源浪费、执法力量不均衡以及市场监管缺位等问题;有利于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形成市场监管合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第三、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有利于直销监管中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严格规范和公正执法的新局面。过去,由于执法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往往出现执法标准不够统一、执法程序有较大差别、执法责任不一致的问题。直销企业在多个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经常遇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非常希望能有统一、完善和规范的执法环境,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有利于统一执法环境的形成。
第四,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直销市场秩序,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氛围。直销企业在发展中,始终受到非法传销的负面影响和困扰。非法传销屡禁不止,防不胜防,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正规直销也看作传销,使直销企业难以得到更多的社会理解和信任。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发挥统一规范和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强化行政执法,建立高效的监管和执法体系,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直销企业的规范发展,使良币真正能够驱逐劣币。
第五,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有利于加强直销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原来监管职能分散,相关法规由不同部门制定和执行。随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出台了多份关于直销的规范性文件,即2018年4月3日发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7号),主要是为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4月8日发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8号),主要是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监管方式转变,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4月23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竞争〔2018〕9号)。3份文件都有其针对性,目的是加强直销监管,促进和规范直销业发展,打击非法传销,营造健康有序的直销发展环境。
随着改革的深化,相信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和综合执法体系将为直销业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
作者:任兴洲 (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