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打、防、管、控”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加强直销行业监管。在今年开展的2016年打击传销综治考核中,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获得中央综治办、工商总局、公安部等三部门的一致认可。
捣毁传销窝点32个
制定下发通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严防严控严打传销的属地责任,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清查传销隐患。9月份开始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联合部署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打击整治“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暴力传销、“拉人头”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利用传销活动进行经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行动以来,广东省系统共检查各类场所353处,捣毁传销窝点32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175人,排查涉嫌传销案件线索174条,检查商事主体8852家,根据排查结果,将117家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立案查处涉嫌传销案件14宗,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5条。
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广东省“拉人头”聚集式传销活动的有效整治,得到了国家四部委联合督查组的高度肯定。
举报传销最高奖励30万
联合省综治办、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成立了广东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认定小组,按照认定无传销城市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对已向省申报无传销城市的15个地市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圆满完成了《打击传销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联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将举报奖励细化为举报传销窝点和举报传销案件两种,最高奖励金额为30万元。
加大网络传销线索核查
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对工商总局转办的6宗案件线索进行包案督办。两次召开打击传销案件部署会和研判会,对各地查处网络传销案件和摸排工作进行研判和部署。9月份,核查工商总局下发的141个涉案线索,发现实际主体为135家(6家重名),其中无注册记录3家,查无下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8家,3家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8家被移送公安机关或已被刑事立案调查,2家被纳入涉嫌非法集资重点名单。
努力推动直销行业有序发展
坚持扶持与监管并重的原则,一方面,有重点地规范直销经营活动。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店铺、培训会议等场所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严禁直销企业及其营销人员涉及“出租屋拉人头”“资金盘”“全额返利”等行为,禁止其触碰无产品或以虚高价格产品为幌子拉人头计酬的传销红线。
另一方面,开展扶持直销产业发展课题调研,对当前广东省直销市场的发展现状、趋势以及发展瓶颈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广东直销产业发展潜力,起草《广东省扶持直销产业发展十大举措》,进一步扶持广东直销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培育广东省直销企业发展“第二梯队”,并力争使广东直销产业十年内年经营总额达5000亿元,纳税超千亿。
认真落实直企退换货制度
制定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分工和检查重点。在为期4个月的检查行动中,广东省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182人次,检查直销企业总部15家,直销企业分支机构40家,服务网点328个,经销商2199个,专卖店60个。广东省工商局对完美、无限极等8家直销企业总部进行重点检查,提出监管意见。广东省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处理直销企业退换货投诉举报369宗,涉及金额8万元,均妥善处理完毕,未发生因退换货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