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工商局印发《2018年经济检查工作要点》,要求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促进“两个强化”、打好“三个战役”、加强“四个建设”为目标,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一、打好三个战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开展查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涉医涉药行业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专项整治,同时要把金融、保险、汽车销售等容易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行业做为监管重点对象加以监管。
(二)开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专项整治。
一是重点以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特别是保健品销售中夸大宣传治疗功效,欺骗老年人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
二是在经营者利用自己的网站对其商品和服务含有欺骗、误导的虚假宣传。
(三)开展整治“傍名牌”混淆仿冒侵权行为专项整治。
一是重点对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二是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括商标、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等);
三是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足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仿冒侵权行为等。
二、促进两个强化,规范直销行业,打击传销活动
(一)强化对直销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对直销企业监管的力度。重点监管直销企业、经销团队打着直销旗号,以股权激励、资金股、投资分红等形式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直销行为的动态监管。对投诉举报较多、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企业要重点关注,防止企业发生违规经营行为。对违规企业要进行行政约谈,严格规范经营。不断采取主动措施,开展对直销企业的舆情、夸大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重点监测,及时发出风险预警提示。强化对直销会议、直销培训报备活动的监管。
(二)强化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传销案件工作的协作和查处工作。市局将与太原市公安局联合下文,共同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各县局也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以此为契机,密切协作,建立网络传销监测处置和案件协作查处工作机制,主动地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对用虚假、夸大宣传方式以及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与传销的情况,着眼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依托媒体方式揭露传销组织骗人的伎俩和欺诈本质,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提高人民群众识别、抵制新型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把握宣传导向,提高舆情应对和危机处理能力,坚决防止和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全面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使用工作。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该系统的使用情况,并进行通报。四是充分发挥综治考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文明办、综治委等部门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四个建设,确保经检检查执法队伍高效运行
(一)队伍建设。
要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落实编制,同时要结合目前综合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早谋划、早动手,选派有能力,有素质的人员充实经济检查队伍,确保基本的办案人员全部到位。(五月底前将人员全部就位)。
(二)能力建设。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的相关法律业务培训,采取“横向互访、上下沟通”的方式,积极探索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和交流,开阔眼界和查办案件的思路。开展重大疑难案例研讨分析会,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制度建设。
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将系统内一些好的做法针对性的以文字形式加以整理规范形成可操作性的制度,成为平时工作的行为准则,让制度成为我们保证工作秩序和工作落实的保障。
(四)基础设备建设。
针对经济检查队伍基本的设备空白、网络不通、配备设备闲置等实际情况,要在六月底以前全部配齐,并保证国家报表系统、打传规直信息系统全部畅通,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