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健食品当成治病良药,是消费者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把保健食品忽悠成有治疗效果的产品,是销售中经常出现的违法行为。历经20余年发展,保健食品仍难甩“顽疾”——虚假宣传。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提出,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延至2018年底。而在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稽查专员张晋京表示,截至2018年6月,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货值金额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余名。除此之外,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将组织全国20余家国家级行业组织,共同发起食品行业组织公约,倡导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共同抵制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
2017年7月,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坑老”问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和虚假广告乱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稽查专员张晋京介绍,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为主线,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着力点,稳步开展摸底排查、抽检监测、宣传引导等工作。特别是,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截至2018年6月,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货值金额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余名。张晋京同时公布了7个典型案件,其中不乏涉案货值超千万元的大案。
张晋京表示,为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更好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坚决、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对违法营销、违法广告、欺诈销售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依法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加快审批将推动保健食品行业升级
另一方面,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有2500多家保健食品企业,产值约4000亿元,从业人员约600多万人。在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看来,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投资增加、消费增量、技术升级,市场秩序稳中向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的升级方向是营养健康产业,其发展方式将从营销驱动转向科技驱动,新出现的生态营养思维正引导新一代生态型营养健康产品成为市场明星。
2017年5月,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全国保健食品备案产品约600个。备案制极大缩短了产品上市前的审批时间,通过备案而上市的保健食品逐渐增多,势必引发市场激烈竞争。
目前,备案保健食品主要是维生素矿物质类,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药品企业进入这个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这类产品差异化小,企业必须靠品牌、渠道、终端服务等赢得消费者认可。“我国保健食品更新换代的速度远比不上国外,这与施行的审评审批制度不无关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启动对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的改革,也能够倒逼企业花更多精力投入产品研发,引领行业注重科技的投入。”
相比备案的“繁荣”,“双轨制”启动后,以注册方式获批的保健食品仅有三个。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指出,由于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制度有些问题尚存争议,产品注册准入状态停滞不前,企业有些无所适从,研发投入和进度都较之从前缓慢开展。“我们需要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进度,解决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积压问题。同时,通过进一步扩充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及辅料、剂型、和生产工艺,推动更多类别产品备案。”
虚假宣传“歼灭战”延期至年底
2017年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超97%,其抽检合格率高于食品平均水平。“上市产品基本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但产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不足,存在盲目消费的情形。”刘学聪说。
此外,虚假宣传仍然是该行业的“痛点”和“顽疾”。2017年3·15晚会将众人目光聚焦保健品会销,引发了长时间的讨论。新京报记者也曾于去年3月盘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热词,声称疗效是保健食品虚假广告里的最大问题。多数广告声称产品能在“1-3个月内有效”,“康复”、“消失”等成为这些虚假广告中使用最多的夸大疗效热词。
刘学聪指出,保健食品行业尤其中小企业仍然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主要是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诚信道德丧失所致。从监管方面而言,欺诈和虚假宣传也存在定性难、取证难等客观情形,违法犯罪成本低也是问题。
为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去年7月,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启动强化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破获了很多大案要案,一定程度上进化了市场秩序,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今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发布公告,整治工作将延期至今年年底。
“只有坚持部门联动、重拳出击、长效机制、社会共治,才能解决‘顽疾’。”刘学聪认为,未来,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将或者说已经进入变革阵痛期和健康发展期,政府将行业更多地推向市场,通过市场的充分竞争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首当其冲,是产业变革和发展的主力军,无论监管政策如何变化调整,更好地迎合和适应是不二法宝。而行业组织将在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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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典型案件
一、广东广州钟某、林某等制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17年10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破获钟某、林某等制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涉案货值逾亿元。查获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咖啡1万多盒、半成品及原料粉末3吨。林某等在咖啡、蜂蜜、减肥茶等食品中非法添加他达拉非、西布曲明等西药成分,并假冒其他品牌食品销售。钟某、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捕。
二、河北石家庄秦某等制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18年1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手侦破秦某等制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涉案货值3500余万元,捣毁生产、销售、储存窝点7处,打掉加工生产线12条,食品成品6500余盒。秦某等非法添加苯乙双胍等西药成分生产“胰宝唐安”“唐康”等宣称降糖功能的食品,通过电话推销、聘用假冒专家等进行销售。秦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捕。
三、新疆奎屯陈某水产品店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案
2017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该市陈某水产品店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案,涉案货值8.2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罚款81.6万元。
四、上海定元实业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2017年12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破获上海定元实业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涉案货值2100余万元。当事人以赠送产品、礼品及现金红包为诱饵,通过公司网站和会销现场的虚假宣传及虚假演示,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90万元。
五、浙江金华搜富网络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2018年1月,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搜富网络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当事人制作、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驼奶制品对肺结核、糖尿病、癌症及艾滋病等具有显著的治疗功效”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并罚款59.5万元。
六、四川成都锦江鑫盈红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18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破获该区鑫盈红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当事人在宣传中使用了虚构的政府机构名称和虚构的获奖信息作为证明材料。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罚款12万元。
七、江苏常州溧城勤孝堂食品经营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
2017年12月,江苏省常州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溧城区勤孝堂食品经营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当事人多次组织会销,雇佣冒牌专家对所售保健食品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10万元。
各地将进一步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公开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