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评论】
划重点!媒体监督直销企业要牢记这三条!
——由新华社一则谴责声明引发的反思
5月20日,新华通讯社通过官微发布的一则谴责声明引发广泛关注。声明全文如下:今早,一些网站发布《据新华社最新消息,中美贸易战停火!止战!》。经查,此消息为新华社2018年5月20日所发旧稿,非新华社今日所发。对盗用新华社名义发布虚假新闻的行为,我们予以谴责,并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声明一出,吃瓜群众支持声一片:微友“海国图志100”留言表示:发布假新闻,还盗用新华社的名义,真是可耻之极!这件事情应该一查到底,一定要把某些别有用心的个人和组织揪出来并绳之以法!“夜莺nanc”留言表示:国难当头,想搏眼球?太坏了!
更多的网友对一些网络媒体不负责的做法表示愤怒:微友“柠檬树上你和我111”留言表示:支持你追责,顶你上热搜,不能纵容无良媒体;“以郑为姓”留言表示:某些媒体就喜欢断章取义;“小鬼_53297”留言表示:国家应该出手管管了;“海与风的边缘”留言表示:谁出的假新闻,该调查吧。另外国家正值多事之秋,要好好敲打敲打露头的魑魅魍魉了。“出走半生依旧少年”留言表示:像这种媒体应该严惩;“Kiwi丶go”留言表示:没有下限的个别媒体,真的该整治了。
新华通讯社的谴责声明,其实也非常值得一些连续刊发直销企业负面新闻的媒体深思。在关于直销企业的舆论监督报道中,有的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直销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对促进直销行业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有的则不然,借着”消费者投诉””经销商举报”,混淆直销和传销的界限,将直销说成是“合法化的传销”,误导社会和公众。有的负面报道刚发出来,就因为内容严重失实而不得不撤稿。正是这些充斥着偏见和与事实有出入的所谓“舆论监督报道”,加剧了社会和公众对直销的误解,将直销企业打入了寒冬。
那么,媒体应如何做好直销舆论监督工作?
首先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曾这样讲道:“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舆论的力量绝不能小觑。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好的舆论可以成为发展的‘推进器’、民意的‘晴雨表’、社会的‘黏合剂’、道德的‘风向标’,不好的舆论可以成为民众的‘迷魂汤’、社会的‘分离器’、杀人的‘软刀子’、动乱的‘催化剂’。”(引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汇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P418)这段话,值得每一个有意从事直销舆论监督工作的人深思。中国直销市场从无到有,在《直销管理条例》的规范下,已经有序发展了14个年头,目前拿牌直销企业不过93家。一个混乱无序的市场是不可能发展十多年而不倒掉的。帮助直销企业发现问题,改进问题,从而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这是正确的导向;将直销等同于传销,将直销企业一律视作披着合法外衣的“传销组织”,高呼一网打尽,这是错误的导向。
其次应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还是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语重心长地说:“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没有团结稳定,什么事情也做不成。“”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十三亿多人口,每天发生着大量事件,也存在着大量问题。新闻媒体是社会舆论的发射器,也是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如果只看到黑暗、负面,看不到光明、正面,虽然报道的事情是真实发生的,但这是一种不完全的真实。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尽管这一叶、这一点确实存在,但从总体上看却背离了真实性。同时,除了一因一果,更要注意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互为因果、因果转换等复杂情况,避免主观片面、以偏概全。有些事情特别是一些没有什么意义的事情,不报道不会产生什么社会影响,而一旦经过媒体传播和放大就会造成相当大的社会影响。连篇累牍、不厌其烦地报道各类负面消息,社会就会缺乏精气神,甚至人心就会散掉。”(引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汇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P425)。平心而论,直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如夸大虚假宣传问题,就是直销企业的痼疾之一。政府监管部门也一直在采取严厉措施根治这一顽疾。其他问题也不少。但当我们看到这些问题的时候,也应该看到直销企业高质量的产品,看到直销企业在满足消费者需求方面所做的贡献,看到直销企业的投资和税收,看到直销企业为362万直销员、47万经销商群体、为大众创业尤其是女性群体创业所做的贡献……一味地抹黑直销企业,放大直销企业存在的问题,将直销企业的贡献一笔抹杀,这不是正面宣传为主。
在舆论监督直销企业的过程中,有的媒体发扬死缠烂打精神,一旦咬住某一家直销企业的问题就不松口,用写肥皂剧的笔法来写新闻报道,发一篇不过瘾,就发三篇、五篇、七篇……材料不够,就从网上搜罗各种过气材料,重新翻炒。产值几十亿、上百亿的企业,在这些媒体的报道中看不见丝毫正面的内容,满满的都是负能量。这样与“坚持正面宣传”原则背道而驰的舆论监督,如何能让人心服口服?
第三,应该真实客观,不做“标题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中,对如何制作新闻标题有明确要求。文件指出:“制作新闻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新闻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回顾这次权健事件以来的报道,有的自媒体以《吃人执照》为题,对我国实施10多年的直销牌照制度全盘否定;有的自媒体以“某某被指传销涉155条命案,光环背后负面不断”为题,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直接污名化直销企业。这些“标题党”在淋漓尽致渲泄个人私愤的同时,也将媒体的公信力,一脚踢进了烂泥潭。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在经历了寒冬之后,直销行业还是要重新走上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的。在直销市场规范健康的发展过程中,直销企业是欢迎以促发展为目的的善意的舆论监督报道的,但若是裹挟着私欲,公器私用,这样的所谓“舆论监督报道”,必然会受到谴责,还是请远远地走开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