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召开了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行政约谈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23家直销企业,要求直销企业做到宣传行为、直销行为、计酬制度、信息披露“四个规范”。
为了更好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组合“药方”,如多部门联合开展“百日行动”,要求企业自查自纠,盯梢违规直销,约谈告诫直销企业等。通过各项举措,督促直销市场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部门监管:
严字当头联合执法
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近年来,我区直销行业发展总体虽好,但违法违规情况仍有发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处长唐瑛说,2018年至2019年1月,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立案调查涉嫌虚假宣传相关直销企业产品案件5件,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款7万元。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直销企业涉足保健品和化妆品等领域。而“保健”市场乱象对群众生活、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9年1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12个委办厅局联合签发了《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及服务加大监管、查处和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全区立案151件,结案97件,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249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9.02万元。
行业自律:
自查自纠规范经营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的23家直销企业,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行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严格监控直销员培训、强化直销企业会议报备工作、防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加强企业合同规范管理使用、规范网络交易活动、实行最严格的虚假广告监管”8个方面,要求直销企业做到规范经营。约谈会上,23家直销企业代表现场宣读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
直销行业管理做到位,企业自查自纠是关键,整改落实是根本。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子献在会上说,各直销企业负责人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稳中求进的经营理念开拓市场;要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直销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坚决抵制弄虚作假、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要强化自律,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各直销企业要积极响应此次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大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个别企业的违法行为使整个行业警醒,也督促直销企业自查自纠,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经理张伟现场表态:企业将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和培训,严禁夸大、虚假宣传,严守产品质量,自觉坚守企业的道德底线,尊重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社会监督:
宣教同行群防共治
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行业自律的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通过12345热线电话等渠道公开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直销和传销的不同之处,自觉远离传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向群众普及直销法律法规知识。该局执法稽查局局长陈轩波说,对于如何辨别直销和传销,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给出了明确的“行为特征”定义,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目前,针对直销领域的法律法规除了《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两部针对性较强的法律外,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经销商、直销员的行为也有严格规范和约束。
陈轩波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包治百病”和“高额回报”都是诱饵,世界上没有万能的药,天上也不会掉馅饼。
持续打击传销,离不开制度建设这个保障。约谈会上公布了我区2019年规范直销工作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引导、行政指引、教育督导”等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直销经营行为监控机制,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