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了三项重点意见:(一)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二)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三)建立健全直销监管工作机制。针对这三项意见,我们进行了整理分析。
第一点意见中的第二小点
在第一点意见中的第二小点,其中有两项内容引起我们的注意,“应对辖区内直销企业的经销商的注册登记信息加强了解,关注其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这就意味着经销商必须要有固定场所,有合法营业执照,说白了,就是要求直销企业的经销商要有店铺经营。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也就是说“直销”的本质在于无固定场所的推销方式。一旦国家规定这项条例,中国直销将失去核心魅力。除此之外,“督促辖区内直销企业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不得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这条实在令我们费解。这规定是明确各地监管部门对自家辖区内的直销企业经销商禁止从事直销活动,且不得于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活动等,这就意味着以后经销商必须要有固定经营场所(店铺),然后不得向消费者介绍自己是哪家直销公司的经销商,这样的规定导致直销的销售模式跟传统的销售模式没有太大区别。
第一条意见中的第三小点
在第一条意见中的第三小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这点将对某些直销企业“卖”牌照的行为得与制止。确实,在直销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某些直销企业获得直销牌照后并没有好好的经营,反而允许别的企业挂靠自己的公司进行非法活动,从而导致直销行业一些不良的风气产生,对直销行业的形象有一定的影响。
第一条意见中的第四小点
在过去,直销行业的会议五花八门,大部分的会议存在夸大宣传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第一条意见中的第四小点中,将直销企业的会议内容规范起来,这将对于直销行业多种招商会议形成强有力的管理监督。
第三条意见中的第十三小点
在第三条意见中的第十三小点中,“应充分依托新闻媒体的力量,发挥直销企业能动性……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监管制度、直销行业现状、直销热点问题、直销监管重点,提高社会公众认识”,这让我们看到一点,国家积极支持正面宣导直销行业,鼓励新闻媒体以正面形象去引导社会公众对直销行业的认知。国家监管部门也意识到大众对直销行业的误解,这对于一些无良媒体对直销行业进行敲诈的行为得以一定的扼制,同时也让直销行业以更加透明化的姿态面对社会大众的检验,将有利于树立直销行业的正面形象。
此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各项规定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直销行业一定是朝着更为规范的道路中发展,这将对直销行业未来的发展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
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的近三十年,大起大落。小编整理了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史,希望通过透视中国直销三十年的发展,让社会大众明白:中国直销行业在探索规范的道路上一直蹒跚学步,从未停止!
1990年11月,美国雅芳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在广州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开始从事传销经营;从而,就掀开了中国直销史的第一页。当时,因为都是女性从事,所以就出现了“雅芳小姐”的说法。
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公司的活动。据估计,当时传销公司已发展到近200家,从事人员不少于100万。
1995年10月,政府要求重新审核传销公司,安利公司第一个通过了审核。随后不久,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了多层次传销企业必须具备的10个条件,这表明了国家对传销业持谨慎的开放态度。
1996年4月,国家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批准了41家合法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经营。但由于同时颁布了“单层次传销可以由省市自治区批准的政策”许多金字塔式的诈骗公司纷纷改头换面,声称他们是“单层次的传销”,跑到省、市、自治区审批。
1997年,2年来国家批准了600多家公司可以从事传销经营活动,结果市场上一片混乱,从而造成了更多更大的商业诈骗和社会问题。
1998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下令“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活动”。当时,就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完美等规模较大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也全部停止了营业。从此,中国传销业开始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低谷时期。
1998年6月,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国内贸易局联合下发了“455号文件”《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包括美国安利在内的10家企业转型经营。
1999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就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传销专项斗争活动。
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再次明令查禁以“网络倍增”、“加盟连锁”、“动力营销”、“滚动促销”等名义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的不法行为。
2001年11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中国向谈判方作出的承诺,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三年内,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其中,“无固定地点的销售”就是我们所说的直销。我国政府承诺在3年之内开放直销市场,并且制定相关的法律。
2002年2月,原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其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强化对转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为的就是要在国内打好基础,为直销的开放做好准备工作。
2002年3月,原国家三部委又召开传销企业转型情况通报会。同时,直销巨头安利、雅芳也再度变阵转型经营。
2004年9月,由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在厦门悦华酒店,召开了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直销论坛,会议重点讨论了直销企业的准入门槛。
2005年4月,雅芳成为中国首家官方批准的直销试点企业,作为直销开放前第一家试点公司,在北京、天津和广东省进行直销试点。
2005年,被视为中国的直销元年。《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相继出台,这就意味着直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合法的行业了。所有的直销企业都在为适应这个新的法规而进行着内部调整和积极的申牌工作,对于中国直销市场而言是一个较漫长的“过渡期”,。
2006年-2008年,这段时期是直销业最敏感的时期,主要表现在政府主管部门对拿牌后的直销企业的严管和对所有传销活动的严厉打击。即便是已拿牌的企业,如果不能遵守《条例》的规定,同样不能从事直销活动,甚至取消其直销牌照。
2013年-2017年,直销行业对申请牌照流程的简化、牌照发放速度加快、牌照发放数量创新高等等,是属于较快的发展阶段,其直销企业获牌数量、直销从业人员数量、直销市场规模,都创下历史新高。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8号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9号文件,对于规范直销市场提出了进一步的说明。
2019年,针对“权健事件”带来的影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在“百日行动”中,直销产品成为整顿重点,同时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