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年底了,各种保健品的广告又密集了起来,老年群体更是成为保健品诈骗的重灾区。今天(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议上,有委员提出如何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回应。
市场监管总局:整治不手软完善注册备案监管制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介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规模大,现有生产企业2365家,经营企业将近120万家。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防欺诈防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的同时,正研究起草保健行业清理整顿的长效机制,完善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的监管制。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今年我们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规定篇幅20%的地方要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就是让老年人,一眼就能看到这个食品是干什么的,明年1月1日实施以后,期待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最高检:将重点排查电视购物广告、电商平台
整治保健品乱象,最高检也在出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今年已办理保健品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39件,下一步将继续与市场监管总局配合,重点整治电视购物广告虚假宣传保健品、电子商务平台非法代购隐患性产品,并联合最高法,提高售假者的违法成本。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有的案件判决了违法销售者,承担十倍的赔偿金,有的是三倍,但有的案件判决销售假货的违法分子,只承担退货的责任。所以同案不同判,销售假药、假货、伪劣食品的违法分子,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他的罪过远远不相符合,社会效果也不好。我们也在思考,为什么检察机关起诉的案子,就不能够让黑心的售假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呢?我们将与最高法院沟通,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