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声势浩大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正在全国铺开。未来数月,针对医疗、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将展开大规模调查,其中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等将受到重点整治。
“近年来,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多发、隐蔽、复杂特征和趋势,尤其是教育医疗、科技创新、电子商务等重要领域,呈现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发态势,不仅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经济发展活力,成为新阶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重点和关注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表示。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直至今年年底,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意义、严重影响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地方也在加快行动,吉林、河北、江西、云南、湖南、河南等地近日密集出台文件或召开部署会,相继启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
湖南省提出,分批次对药品、供水供电供气、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价格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依法打击药店、药房、医疗机构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坚决刹住各类价格乱象和违规收费行为。云南省提出,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净化互联网竞争环境。
此外,有些地方将打破地域阻碍,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长三角联合执法会将重点放在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上,搭建区域性执法协作平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清华大学竞争法与产业促进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表示,总体看,此次打击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行为,互联网领域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商业诋毁行为。官方资料显示,针对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行为,目前已查处百余件案件,其中44件涉及虚假宣传。
“一直以来,商业标志混淆方面违法现象较多,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部分内容改动也较大,是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另外,虚假宣传特别是互联网虚假宣传屡禁不止,无论是组织刷单还是虚假评价,都是较为普遍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刘继峰表示。
从备受关注的医药医疗领域来看,此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针对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的垄断、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亮剑。国办近日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其中提出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伪造和虚开发票、企业变相捐赠等行为。
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还有一些正在立案调查,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从地方看,因涉及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湖南省从8月26日起暂停了14个药品的全省医药集采平台挂网资格。
专家认为,未来数月,这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风暴或持续升级,医药医疗、互联网等相关行业将因市场整顿迎来变局。随着行业不断净化、淘汰升级,未来产业集中度有望持续提高。
“此次执法行动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鼓励竞争打破垄断,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垄断性行业以及竞争性行业都将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市场进入门槛较低的充分竞争行业存在的倾销现象,比如有些互联网企业先烧钱搅局再提高收费,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将被有效遏制。通过此次执法,整体行业环境有望得到净化。”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
不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张晨颖指出,互联网背景下,传统的违法行为认定规则、调查取证方法、处罚标准等受到挑战。黄勇也指出,相应的法律依据、制度规范等是否明确,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型行为是否有法可依,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来说是亟待厘清的问题。
据悉,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加快酝酿出台中。根据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规定,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