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切换

两会提案:建议加强“直播带货”监管,以法律形式给主播角色定性

作者:郑州知网 日期:2020-06-04 人气:152

  随着网购消费升级日益加速,直播带货作为一种相对新颖的运营销售模式而兴起。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直播带货”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对现有的法律制度、市场监管模式都提出了新挑战。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集团湖南区域工委书记丁小兵提出“关于加强‘直播带货’监管的建议”。他建议对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出台监管举措,同时对“直播带货”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制度化保护,加强法制建设,实现规范发展。

  保护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

  丁小兵介绍,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电商直播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338亿元,预计2020年我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将达5.24亿人,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电商直播在扶贫、推动乡村振兴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疫情影响面前,这一行业或者说营销模式的优势、作用更加凸显。

  但在目前的一些直播电商经营中,由于直播平台监督不到位,主播等法律意识不强,致使出现虚假宣传、评论造假、极限用词、诱导交易、虚假交易等行为,误导、诱使消费者与其相关经营者交易,不但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还损害了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经营秩序。“加强‘直播带货’监管,在当前网红经济火热的大背景下及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有利于保证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保护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丁小兵说。

  以法律形式给“带货主播”角色定性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作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电商直播监管就存在适用性问题。因此,我建议立法机关对法律适用问题尽快作出解释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带货主播角色定性。”丁小兵表示,带货主播的角色定性是广告代言人、导购抑或是表演者,应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三种角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如果缺乏法律的权威定性,就无法划分应该承担的责任。从现状看,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不明晰,也导致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漏洞。”

  丁小兵还建议,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网上巡查机制,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应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对网红带货产品“验明正身”,防范欺诈行为,对名不副实的产品,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此外,他还建议,提高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对售假、伪造流量的带货网红,应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建立电商直播的自律机制和电商直播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0

快捷导航

直销管理软件价格 专业直销软件 分销供货系统 微信分销定制 什么模式是直销 分销价 怎么分销 产品直销网站 三级分销的微商系统 分销哪个好 直销可以做么 直销行业哪家好 直销公司是怎么样的 微商分销系统开发 如何做网上分销 直销有成功的吗 微分销系统开发平台 知名直销公司 分销管理 分销可以做吗 网店分销渠道 所有直销公司排名 直销公司新排名 全国分销平台 直销属于什么模式 直销产品的 专业直销软件开发公司 直销容易做吗 哪家直销好 中国直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