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为营造良好和谐的广告社会氛围,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度过祥和的“元旦、春节”。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工作围绕打好“开局牌”,针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服务、旅游服务、教育培训、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广告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重点领域,从10个方面着手严厉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广告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十类虚假违法广告:
一是严厉查处未经审查或未标注批准文号公开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
二是严厉查处旅游等经营服务单位发布的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允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广告;
三是严厉查处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假广告;
四是严厉查处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违法虚假广告;
五是严厉查处超出批准内容的治疗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广告;
六是严厉查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广告;
七是以偷换概念、夸大升值空间、虚假专业术语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收藏品、房地产等广告;
八是以高收益、高回报、零风险等为诱饵的违法金融理财广告;
九是利用寒假期间,发布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等培训的保证性承诺广告;十是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教育、培训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