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媒体发布“‘天津天狮’传销组织监视被害人上厕所洗澡广东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报道。后经查实该事件为假冒天狮集团名义进行非法传销及其它犯罪活动(简称“假天狮”),该事件及涉案人员均与天狮集团无关。为防止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被蒙蔽和欺骗,特将“假天狮”传销组织的特征表现如下:
一、假借与天狮公司合作的名义,对外宣称为“天津天狮”或“天狮生物发展”等进行欺诈活动,实际业务则与天狮公司无关。
二、采用“三商法”模式和“五级三阶”制的奖金制度(分ABCDE五级)。
三、以好工作、好机会、好事业等各种谎言将亲戚朋友骗到外省的传销窝点,软硬兼施逼迫加入。
四、以灌输“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快速致富”等迷魂汤对受骗人进行反复洗脑。
五、以拉人头方式,每人缴纳2800元到3900元不等的上线费,没有产品或谎称升到B级或更高级别后再给产品。
六、一般租用偏僻的廉价民房、采用寝长负责制,吃大锅饭,睡大通铺,生活条件恶劣。
七、采取外出贴身监督、扣押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钱物,对受骗人员进行人身和行动控制,甚至拘禁和殴打等。
八、将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打击的行为说成是制造“负面”和保持“生态平衡”。
“假天狮”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天狮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给天狮公司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多年来天津天狮在不断加强企业自身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国家执法部门,对“假天狮”的非法传销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我们对在打假活动中给予支持和指导的政府执法部门赠送了锦旗,多家正规主流媒体也对打假事件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受到各地政府及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直以来,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自媒体方式,故意夸大宣传虚假新闻等手段对我司敲诈勒索,已经形成严重的寻衅滋事。我司在保持正规的沟通情况下将同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我司作为一家合法民营企业的应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