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将要正式实施的直销法规,一些外资的老牌直销企业目前正在积极寻求变通之策。据说,安利采取的是把一部分业绩优良的知网员变为“经销商”,而如新则采取了专职签约员工的做法。
随着12月1日和11月1日分别实施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日期的临近,其配套的实施细则也已在商务部网站上征求了意见,并将于12月1日和《直销管理条例》一同实施。而此时此刻,那些欲领直销牌照的企业都在忙些什么?实施细则又有哪些值得特别关注的内容呢?
心细的人会发现,不论是电视广告还是户外广告,都闪动着安利多姿多彩的身影。从“茶族”到“松果菊”再到“倍立健”,一款款新品最近频频亮相,显示着安利正加快其纽崔莱营养品在中国的上市速度。安利高层人士也公开表示,目前,安利已将品牌、实力、知名度和美誉度视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后经销商的定位将调整为以市场推广为主,以产品推广、品牌建设、售后服务为基等来体现其工作业绩。
而从一些直销企业内部了解到,直销企业都在忙着研究已出台的法规,并尝试着根据法规做进一步的销售策略的调整。不论是安利把一部分业绩优良的知网员变为“经销商”,以“法人”身份来回避多层次直销,还是如新的专职签约员工。虽然这些直销企业尚未公布调整的具体方案,但种种迹象表明,欲领第一批直销牌照的企业正忙着转型。
刚刚从香港开完年会返京的安利高层经销商相女士介绍说,一直以来,安利执行的最高比例是27%,新直销法规要求直销员报酬比例不能超过30%,且不允许直销企业以团队计酬,对违反条例的处罚规定也更为明确。这些都是主管部门根据中国社会和市场现状结合行业特点做出的,安利正在积极地做着调整。而这反而对其直销员有利,客观上会促进安利的业绩。
她说,目前调整后的安利在华的计酬方式和海外不同,基层的知网员仅能从销售产品中获得报酬,其中有一部分业绩优良的知网员在获得安利公司的认可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成为安利的经销商,经销商管理一个或多个直销团队。她说,这其中也是根据营业额来实行梯度计酬的,按安利调整后的办法,如果一个直销员一个月的净营业额达到1200元,将会按9%计酬;达到3600元则按15%计酬;达到7200元按18%计酬;达到1.4万元时,按21%计酬;达到2.4 万元时,将按24%计酬;达到4.2万元时,将按27%计酬,直到达到6万元时,才能按30%计酬。
据了解,在解决“多层次”的问题上,安利将通过“优惠顾客”和“经销商”两条路线来“对付”相关规则。优惠顾客可以推荐优惠顾客,但是不存在上下线的提成关系。如果6%以上业绩(含推荐的优惠顾客的“业绩”)的直销员能成为经销商并享受到小组奖金,6%以上的直销员的层级问题可以通过领取类似个体工商户执照的方式来解决,这样一可以纳入“经销”体制,二也有利于安利公司的管理。
另据相女士透露,安利将以优惠价标价商品。买过安利产品的人都知道,通过其推销员可以拿到8折。直销法规要求,直销员必须按照产品上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对此,安利考虑直接以目前的优惠价作为产品标价。
新法规的规定严格区别了传销和直销,两者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传销是不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通过拉人头的形式来牟利。而直销却要求实实在在的产品销售,根据产品的销售业绩来获得报酬。这也正是安利等直销企业目前积极采取“一手抓产品品牌,一手抓销售策略”的依据所在。
而曾在1996年前后启动直销业务的南方李锦记,由于产品线很短,主要是一种口服液,因此并不为市场熟知,但目前其进入直销的产品线日益丰富,除了酱料仍继续走传统渠道外,保健品、个人护理品都在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而在开店计划中,南方李锦记则采取两条线并进的策略:一边是公司在全国开出25家自营店;另一边则由达到业绩的经销商开设专卖店,只要连续三个月的团队总业绩达到1.6万元即可申请开立专卖店,成为店主,而公司会另外支付其7%的业绩提成。
正像直销专家、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教授说的那样:“好的产品才是企业的生命线,选择什么样的销售模式要根据企业的情况以及产品的特点。”
而在商务部条法司将《直销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征求意见稿)上网征求意见后,也吸引许多人发表了意见。配套规定中包含了《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此外,配套规定还包含了《直销产品范围公告》、《关于发布直销员证试样的公告》和《关于发布直销培训员证试样的公告》等3个公告。
不少直销企业对细则中严格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大呼“吃力”。在征求意见的《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直销企业向社会公众披露直销员总数和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等9大方面的内容。一些直销企业高层表示,“这些披露的内容有些涉及了企业的商业机密,有些也涉及到了直销员的个人隐私。”
许多关心直销业发展的人士纷纷在商务部网站上发表意见,表示了对安利做法的疑惑:既然是直销企业,又何来的传统行业里的经销商?还有人表示配套措施是否太过烦琐,像直销员证的单位印章是否太多?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是否合理?一些人还建议,在配套细则里明确规定直销企业不得以经销商的名义变相从事传销行为;明确规定举报非法传销奖励的办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明确直销企业奖励制度细节,区别开直销与保险和传统分销在奖励计酬上的区别,防止钻法律的空子。
直销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正伴随着直销法规的出台而逐步完善,进而实现自身的名正言顺以及从崛起到发展壮大。杨谦说,“目前的直销法规虽然并没有满足很多直销企业的多层次要求,但这是中国国情状况下的一种平衡。从未来的角度看,现在的直销企业的经营能不能够严格遵守直销法规的要求,可能是未来这种渐进式的开放能不能继续下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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