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face=新宋体 color=#0000ff> “对人体肺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100%,对人体胃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98.4%……大多数癌症病人服用5至7天就可见效,晚期肿瘤患者原来卧床不起,服用后短期就可下床活动”,“美国FDA已经列入临床许可范围,获准进入美国医院开展大面积临床观察,正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进行临床试验……目前已远销欧美、日本、韩国等28个等国家和地区……” </FONT></P>
<P><FONT face=新宋体 color=#0000ff> 这一句句一段段已经烂如脚下污泥的谎言,很多读者也许并不陌生,这只不过是“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早已被多家媒体数百次曝光过的弥天大谎又一次重复。 </FONT></P>
<P><STRONG> “双灵固本散”欺世盗名</STRONG> </P>
<P> 2007年1月4日。在新的一年里进入工作岗位的第一天,《健康时报》工作人员就接到了读者打来的一连串投诉电话:“你们《健康时报》太不负责了,怎么能制作这样的专刊?”“满纸都是夸大和虚假的宣传,你们这样做简直就是助纣为虐!” </P>
<P> 直到把这一份份通过读者快递、邮寄,甚至亲自送来的“《健康时报》”拿在手中,我们才意识到,《健康时报》再次遭遇了假报、再次被泼上了污水,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来自宣传双灵固本散的假《健康时报》! </P>
<P> 事实上,假冒《健康时报》宣传“双灵固本散”进行违法虚假宣传的恶行,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P>
<P> 2004年5月,《健康时报》根据读者举报发现:因数百次非法广告已经在多个省、市多次被工商、药监部门屡屡查处的“双灵固本散”,非法盗印伪造《健康时报》,在武汉、郑州等地的一些医院、药店及街头散发。后经查证落实,这是上海绿谷公司员工所为。事后,上海绿谷除了向《健康时报》书面道歉外,还表示要立即销毁未散发的假《健康时报》,并组织人员全力追回已散发的假《健康时报》,以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此后不再发生相同或类似的不法侵权行为。 </P>
<P> 鉴于已经做出了道歉和承诺,《健康时报》也就不再对上海“绿谷”进行进一步的追究。然而,对劣迹斑斑的“双灵固本散”来说,这次盗印伪造《健康时报》被追究,仅仅是为数不多的一次“失手”罢了,类似的道歉和承诺也不过一张纸而已。 </P>
<P> 就在上海“绿谷”表示要“立即销毁未散发的、并组织人员全力追回已散发的假《健康时报》”不久,2004年12月,新华社记者发现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许多医院的门口和街头,有人向过往行人散发四个版全部刊载着“双灵固本散”非法广告的假《健康时报》。根据记者反映的情况,郑州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当时与河南省药监局同在一所大厦内办公的“上海绿谷集团河南分公司”,执法人员在查封财物室时,发现了大量非法假《健康时报》。据郑州市工商局经检大队中队长陈克俭介绍:“该公司在河南只设了办事处,但却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而该分公司在河南根本没有注册,是一家虚假公司。第二是发现大量假《健康时报》,涉嫌非法广告。三是办事处没有销售权,涉嫌无证销售。”在执法人员收缴的一个笔记本上,记者看到“双灵固本散”7月份在河南销售额已达到了330万元。 </P>
<P> 2006年下半年至今,宣传“双灵固本散”的假《健康时报》又先后在天津、北京等地多次发现。这一次的假《健康时报》上,不仅有了互联网址,还赫然标注着绿谷集团的800免费咨询电话。 </P>
<P> 从2002年至今,有据可查的资料证实,“双灵固本散”至少先后6次非法盗用《健康时报》等多家媒体的名义,疯狂制作假《健康时报》、《都市文化报》等报纸,进行违法虚假宣传。 </P>
<P> 2002年7月24日,《上海青年报》就曾以“中华灵芝宝胆子不小,竟敢克隆报纸大做广告”为题刊发报道,揭露“中华灵芝宝”利用合法媒体的公信力,刻意虚构事实非法盗印《都市文化报》、《人民保健报》等进行违法虚假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的劣迹。 </P>
<P> 另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双灵固本散”还先后多次非法印制标有《生活与健康》、《抗癌周刊》、《东方健康抗癌特刊》、《中国医药》、《科技前沿》、《生活之友》等字样刊头的十几种非法报样广告,分别在郑州、洛阳、厦门、福州、上海、天津、北京等地散发。 </P>
<P><STRONG> 揭穿“双灵固本散”的谎言</STRONG> </P>
<P> “灵芝类保健食品不具有任何治疗作用,同药品有质的区别。”2004年11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曾发布消费警示,郑重提醒消费者提高辨别此类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但“双灵固本散”却继续在违法广告中将自己吹嘘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2005年12月2日,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2005年药品广告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上,上海市药监局稽查处官员用翔实的调查结果,戳穿了它的一个个弥天大谎。 </P>
<P> “双灵固本散”在广告中宣称:“2005年,美国FDA将双灵固本散列入临床许可范围,获准进入美国医院开展大面积临床观察。”上海市药监局的调查人员就此广告用语向绿谷公司进行调查时,对方说明:关于“双灵固本散”的功效性及安全性的新药研究申请项目,未曾在临床开展。 </P>
<P> “双灵固本散”在广告中宣称:“截至2005年上半年,绿谷的产品已远销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上海市药监局的调查人员要求绿谷公司出示相关证据时,对方仅提供出2005年销往美国的1.92公斤的报关单。另外还出示两份用于证明在日本及新加坡“申报新药”的资料,一份是在日本作为食品进行成分检测的检验报告,另一份是在新加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报告。 </P>
<P> “双灵固本散”在广告中宣称:“联合国首次采购的抗癌中药。”经上海市药监局调查人员调查核实,联合国采购供应商目录中国地区公司名单中并无绿谷公司及子公司。 </P>
<P> 事实上,长期以来一直把自己化装成抗癌神丹妙药的“双灵固本散”,在2002年11月26日之前叫“中华灵芝宝”,是陕西省卫生厅1996年批准的一个保健品,根本不是什么治疗肿瘤的药品。即便是其更名为“双灵固本散”并拿到“国药准字号”之后,国家审核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也不过是:“滋补强身、扶正固本、对消化道癌肿及术后放化疗引起的体弱、厌食、失眠等症有康复保健作用。”而不是像它在非法广告中所宣称的“直接抑杀癌细胞、防止肿瘤复发、转移和扩散、能直接杀伤手术和放化疗未能消除的癌细胞”。然而2000年至今,很多读者、患者和医生都曾看到或者听到过“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的违法广告。从“有效率”、“治愈率”为出发点,加上“国家专利”、“美国FDA检测”、“欧盟认证”、“畅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配以“权威专家”等各路野仙的现场演绎,“双灵固本散”的违法虚假广告,几乎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P>
<P> 对“双灵固本散”宣称的“……对白血病细胞株的抑杀率为100%,对人体肺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100%,对人体胃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98.4%,对人体卵巢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97.4%,对人体结肠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95.4%,对肝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93.6%”的说法,河南省肿瘤医院一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主任医师告诉记者:“从来没有听说过‘抑杀率’这个概念,对癌细胞药效能达到90%甚至100%在医学上目前是不可能的。现在肿瘤医院针对癌症患者都是采取综合性治疗,如细胞移植、手术切除、放射性治疗等方式。癌症患者一定要尽早到正规医院治疗,切不可听信虚假宣传,把救命钱花在无谓的治疗上。” </P>
<P><STRONG> 5年发布违法广告800多次</STRONG> </P>
<P> 2001年7月,国家建立了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从这时起,“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不仅是这个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黑榜”上名居前列的“常客”,而且还多次“名列榜首”。记者对“双灵固本散”被列入国家级《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做了一个统计: </P>
<P> 2001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双灵固本散(中华灵芝宝)”三次上榜。 </P>
<P> 2002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双灵固本散”六次位居前列。 </P>
<P> 2003年,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双灵固本散”连续六期“入选”。 </P>
<P> 2004年2月24日,国家药监局通报了2003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况。在被查处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次数累计30次以上、23家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恶劣的企业中,“双灵固本散”以“擅自大量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进行虚假夸大宣传高达158次”名列第一。 </P>
<P> 2004年,“双灵固本散”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不仅期期不落,而且与2003年的违法158次的记录同比,2004年则达到了270次。 </P>
<P> 2005年,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双灵固本散”又一次“榜榜有名”;与前三年不同的是,这一年的违法广告记录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已攀升到了288次; </P>
<P> 2006年,国家药监局共发布了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在11月15日发布的《2006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上,“双灵固本散”当期被公告104次做违法广告。 </P>
<P> 健康时报记者的统计截止到2006年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06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时止,在这五年多时间里,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累计至少发布违法广告834次!而这个数字,也仅仅是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然理局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数字。 </P>
<P> 五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一期期发布,而“双灵固本散”的违法广告也在一期期攀升。令人质疑的是,虽然有关部门对“双灵固本散”违法广告的查处、公告始终如一,但“双灵固本散”违法的脚步,也一如既往。至今,“双灵固本散”和它的制造商――上海绿谷集团西安绿谷制药公司还依旧安然无恙地“啸”傲江湖。<BR></P>出处:健康时报 作者:赵广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