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湖南省常德市华佗芦荟产品商店负责人彭玉兰(12344012)、江苏省丹阳市羽佳日用品商行负责人翟冬梅(12799750)、兴化市永红芦荟系列产品商行负责人冯永根(12505800)、浙江省苍南县灵溪小飞日用品商行负责人曾小飞(12539975)、平阳县浪潮日用品服务部负责人林小秋(12761558)、四川省富顺县永康芦荟系列产品咨询服务部、自贡市香格里拉芦荟系列用品咨询部负责人罗琼(13854669)及广东省东莞市康源日用百货经营部负责人谭铁岩(13541463)、开平市和谐日用百货商行负责人刘伟洪(12230160),因违反合同约定兼营其他品牌产品,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自2007年6月起解除与上述10家专卖店的经营合作关系,同时取消9人业务员资格;
二、原广东省梅州市鼎好清调补综合商行负责人冯海松(12278096)、四川省成都市利佳日用品经营部负责人向明谦(12332054),弘策日用品服务部负责人杨文彬(12862105)、畅达日用品经营部负责人文振霖(12424726)因涉嫌违反合同约定兼营其他同类公司产品,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自2007年6月起解除与上述4家专卖店的经营合作关系,同时冻结4人业务员资格;
三、浙江省平阳县业务员陈银珠(13116069)、林献秋(12635477)、谢春丹(17046399),陕西省西安市李胜利(12239202)、申海龙(12239292)因从事其他公司同类业务,违反公司规定,经慎重考虑,决定立即取消上述5人业务员资格。
希望广大专卖店及业务人员引以为戒,严格贯彻、坚决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营,协力维护良好而有序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