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向国家商务部提交了直销经营许可申请,如获得批准,我公司承诺:
1、公司的直销业务严格遵循《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运作和实施,自觉接受国家商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坚决杜绝团队计酬。
3、公司绝不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直销员培训不收培训费;保证直销员只在商务部允许直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严格规范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工作程序和直销员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禁止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不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真正做到依法经营。
4、公司对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担相应责任,对直销员与企业有关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保证申请直销的产品符合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规定的直销产品范围,并与国家认证、许可、质检或强制性标准相一致。
6、公司建立直销信息披露网站,承诺将根据《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直销信息,并按时、完整地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相关内容。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徐之伟
2007年1月 28日